黑龙江法轮功学员遭判刑家属不服

【新唐人2010年2月16日讯】中国黑龙江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孙德香,近日遭当地法院判刑五年,家属表示不服,他们认为信仰无罪,孙德香的辩护律师也表示,当局对法轮功学员根本不讲法律。

孙德香的辩护律师李静林和李长明都表示,判决书已经下来,但是律师都没有收到。

李静林:“我没有得到通知,法院应该是要通知我们去听宣判的,在法庭上我们在辩护的时候,多次打断了我们的辩护,对有些内容就限制,现在看来呀,在这方面案子比其他案子,更加不大讲究法律程式。”

李长明:“我听说判决书下来了,我还没收到。”

孙德香的妹妹孙德娟表示,当局指控的罪名根本不成立,她要求无罪释放孙德香。

孙德娟:“信仰自由,她怎么破坏国家?审判长也没说些什么。”

孙德香的儿子车洪波对于母亲被判刑五年也很不服气。

车洪波:“现在判决结果下来了是五年。”

去年7月25号晚上,孙德香在家中遭五营区公安局警察,非法绑架和抄家,目前关押在伊春市看守所。

新唐人记者熊斌、特约记者林莉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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