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5日讯】签订ECFA后,政府今天大动作的宣布,我方即将与新加坡展开协商,未来将在WTO架构下,签订经济合作贸易协定,跨出国际经济战略的一大步,不过学者强调,未来在洽签时,必须是在FTA的模式,而不是香港模式,对台湾的主权与利益才有保障。
一大早,马总统亲自接见蒋渭水遗族,不过台湾跟新加坡将签订经济合作协议的好消息,让他忍不住开了口。
总统 马英九:“今天刚好我们看到几个报纸的头版,都说台湾要跟新加坡,要签经济合作协议,这谈到一个国际事务的观念。”
台湾驻新加坡代表 史亚平:“双方已经同意要在WTO的基础上,来对于经济合作协议,进行可行性的探讨。”
外交部长 杨进添:“透过新加坡更可以进一步强化我们跟东盟这十国的经济贸易关系,透过新加坡跟印度,我们可以更直接的或间接的,都可以强化跟南亚、印度的经贸关系。”
据新闻稿,台新双方同意在WTO架构下,探讨经济合作协议可行性。台湾将以在(WTO)下的全名“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简称中华台北)”与新加坡推动经济合作协议的签署。
台大经济系教授 林向恺:“签这个一定要用FTA的模式,要彰显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而不是在中国同意下,绝对不能采取香港模式。”
民进党认为,台新双方都是WTO会员国,两国间的贸易额也不高,认为此时签经济合作协议,效益有限。
新唐人亚太电视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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