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3日讯】继2010年12月15日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网站上公布了“新拆迁条例”第二稿征求意见之后,在中国大陆已引起广泛争议。原定征求意见为一个月,有人认为于2011年上半年“新拆迁条例”会出台,但我认为该《条例》一出台可能即成为无法操作的“恶法”,将使中国大陆局势更趋不稳定。
2011年3月,将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十二五”规划。日前,财政部长谢旭人对温家宝表示,若GDP增长低于 8%,财政部长口袋就没钱了。我认为各地政府在“十二五”期间,GDP实际年增长GDP 低于10%,地方政府实际上就面临“垮台”局面。北京市2010年的土地财政有报导认为,不会少于两千亿,全国土地财政恐怕会超过两万亿。新拆迁条例的实际功效,为进一步强制征地、强制拆迁、低价补偿服务。在新的一轮政府与民争利中,新拆迁条例只能进一步保护政府利益。为何要修改现行的?我认为,只有公开承认现行的《拆迁条例》及以往的几稿《拆迁条例》是恶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邓小平92年南巡讲话之后的拆迁征地造成官民全面对立,造成腐败蔓延。这种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美丽的词语下,全面掠夺土地资源,全面掠夺人民财产,全面牺牲国民利益,造就了中国大陆所谓的经济繁荣,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的地位。我相信,今后会有更多人认识到,是强征、强迁取得的“中国模式”和国富民穷、国强民弱的局面。这个局面是不可能长久持续。
10年“文革”中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曾骗到了几代人,邓小平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否正在骗到几代人,那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浙江乐清农民的“上书”
2010年12月15日上午,离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尚有5天。浙江省乐清市蒲岐赛桥村的民选村长钱云会接到一个电话,匆匆出了门,一辆工程车造成钱云会死亡。是故意杀害还是一起交通事故?
官方称,死者家族要在现场设灵堂,非法设置路障,并阻扰民警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于是,乐清公安局又指令治安大队,特巡警到现场处置。在处置过程中,民警再次受到“围攻”并有3名民警受伤。
事实上,钱未能留下遗言。他的亲人出示钱生前收藏的复印件,证明钱云会此前多次为赛桥村土地征收问题与地方政府抗争。钱曾于1992年11月25日被乐清市中级法院判有期徒刑8个月,因“故意伤害罪”。又曾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于2004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2年执行。
事实上,这两次或刑都与当地政府非法转让土地有关。2004年底,钱当选村委会主任,钱与村民认为征地补偿太低,因此开始上访。据《乐清日报》:乐清市规划建设部门2010年已查处违法用地411宗,涉及土地面积598•9亩,已查处违法用地案件232宗,涉及土地面积231•2亩。
一位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官员认为:类似的征地纠纷案件已占了我们日常工作的三分之二。人们应认识到一点,国务院法制办和各地政府法制办是新拆迁条例的起草,制定者,又是行政复议的裁判官,这种集立法者和法官一体的部门有何公正处?
2000年后,中国每年举行全国新任律师,法官,检察官的司法考试。但对司法官是个大漏网。从国务院法制办到各地政府法制办公务员,对司法部到各级政府司法厅,局的干部无需经过法学院毕业,无需经司法考试合格就可以当上司法官,中国大陆还有什么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可言。
若当一个医生要有医科大学医学院毕业资格,那么医院院长,卫生局和国务院卫生部部长若没有做过一天医生,那是多么可怕的后果。现今中国大陆每年有十多万法学院毕业生找不到工作而改行,让那么非医学院毕业的外行给全国人民看病那是什么可怕的后果?中国大陆目前只能是人治社会,达不到法治国家的状态。人们有理由担心,新拆迁条例很可能是一纸空文。
没有全民参与和“投票”的法
征地和拆迁及全民利益的法,制定过程中不让全民参与和全民用心来“投票”,只能是一部改头换面的“恶法”。
12月27日,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北京40多位律师,分别上书。对新拆迁条例进行13处修改,并增加“能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征收目的尽量不征收”等条文。同时也提出从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的立法建议。
不承认以往中国各级政府的公权与私权在利益冲突中有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诉求、冲动、实践和结果,新的拆迁法难有理念和立法上的进步。
在改革开放中,政企不分,党政不分的结果往往是党企不分。中国大陆至今不分国产,党产和民财,没有党营事业之理念。国务院成了垄断的大公司,发改委是计划批准科,财政部是这个大公司的财务科,公安部是其中的保卫科,外交部是公司的公关部。《立法法》,《物权法》,《土地法》,《城市房地产法》是上位法,而国务院的条例是下位法。上位法不修改,上位法本身就不公正,只修改下位法,这是骗骗13亿国民而已。
中国大陆法律公权与私权之间本身不可能公平。中国大陆法律最大特点是什么?政府权力又多、又细、又可随心操作,而规范政府的义务,又少、又原则、又不可操作,但设定公民义务的法,又多,又细,又滥,又随心强制你去操作。
宪法和法律的功能,主要是规范限制政治家,执政党,政府及主要官员权力、利益和言行的法,收受保护国护取得广泛自由和权利的法。人们不应对新拆迁条例期望过高,这个新法制定过程没有全民参与和认可,新法出台过程或许是一场法律的游戏。
一个不谦卑的政府难治新法
在中共建政6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中造成全国如此多的征地、拆迁的血案,血征,血拆。中国政府为何不虚心学习世界文化,世界文明,在各国数百年经济发展中是如何处理类似拆迁与征地的纠纷。中国政府并不是一个谦卑的政府,一有钱就傲慢,一有钱就“赌”,与世界文明相对立。一个不谦卑的政府是难以制定出良,治国安邦平天下。
纵观世界法制史,10个最经典的优秀案例中就有一个是拆迁案。历史上的德国,有一个威廉一世皇帝,当年在距首都柏林不远处的菠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一次皇帝远眺,发现一座磨坊挡住了他的视线,让他扫兴。于是派人与主人协商买下磨坊。不料,主人就是不卖。皇帝发怒,派警卫强拆,之后,业主将皇帝告上法院,结果皇帝败诉,判皇帝恢复原状。后来业主与皇帝去世。磨坊的儿子见老房已破旧,希望把它卖了,威廉二世当上皇帝,于是新业主给新皇帝写了一封信。回信道:“亲爱的邻居,你说要把磨坊卖掉,我认为不可。毕竟这间磨坊已经成为我国司法独立象征,理当世代保留,随信送上三千马克”。
日本政府上世纪60年代着手在首都建新的国际机场,在农民耕地中,政府单方面拍板的决定将三里 的原住民蒙在鼓里。
虽然政府两次以强制手段征得土地,但到1978年3月,四千多名反对者闯入机场,占领管制塔,事件发生后,时任日本首相的福田赳夫公开表示“做了对不起全世界的事”。次后,政府主动向三里的住民道歉,让农民们乐意回到谈判桌。
2009年10月,1974年的机场设计规划终于在35年后实现。而规划中的第三条滑行道,因有“钉子户”存在,至今未修完。为不影响“钉子户”的正常生活,成田机场不允许在11时至第二天早晨6时起降飞机。投在防燥音和电波辐射的资金超过600亿日元。
新拆迁法是否应缩小公益事业的范围,让人民有更多的生存发展空间,让老百姓多挣点钱,政府少挣点钱。政府应靠税收维持运营,政府若与民争利,其后果将如何?
民心是个试金石?在对待东北亚局势上,为何有越来越多的民众不站在中国政府一边,人们更多的同情在韩国、美国和日本方面?因为,人家是民选政府,法制政府,而朝鲜是个无赖的流氓政府,人们的情绪隐含着对以往发生在中国大陆的血拆、血征的不满。新拆迁法的出台,考量着中国政府的智商。新法出台不能与当今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和东北亚等地局势人为割裂,当民意大暴发,民变事件一个个浮出水面时,恐怕难以收拾局面。
──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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