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情局上校共谍案 判无期徒刑

【新唐人2011年4月28日讯】(中央社台北28日电)军情局上校罗奇正被控收贿、为中国大陆从事间谍活动、诈取工作奖金,高等军事法院今天依陆海空军刑法、贪污治罪条例,合并对他判刑无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调查局与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去年11月间破获一宗双面谍案。罗奇正被控吸收罗姓台商当线民,搜集大陆军情资料,但罗姓台商被大陆发现后反过来吸收罗奇正,搜集台湾军情给大陆。

根据国防部发布的新闻稿,高等军事法院认为,罗奇正于任职期间,替中国大陆从事间谍活动、收受大陆贿赂,还利用大陆喂交的情资,诈取工作奖金。

高等军事法院合议庭认为,罗奇正的行为,分别触犯陆海空军刑法“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违背职务收贿”、“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等罪,3个行为分别判无期徒刑、14年、13年,订合并刑为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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