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台湾租税负担率12.2%

【新唐人2011年10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25日电)财政部长李述德今天表示,近20年国民租税负担率约在11%至19%间起伏,今年随着景气逐渐复苏,租税负担率可望达到12.2%,显示台湾税收逐渐回稳。

由于近日外界特别关切租税负担率议题,李述德今天主动向媒体说明台湾租税负担的情形。

李述德表示,民国99年台湾国民所得尚未达2万美元,与美国、德国、法国、日本及新加坡等国民所得均已超过4万美元的情况有别,以台湾的国民所得水准,台湾租税负担率尚在合理范围。

他表示,政府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有税、费、捐、债4项,税每年约1.6兆元,费(8项社会保险费用,由被保险人及雇主负担部分)每年约1兆元,捐(烟品健康捐、公益彩券社会福利捐)每年约600亿元,并视需要举债支应。

李述德强调,过去3年政府为稳定物价、鼓励投资、诱发消费及发挥所得移转,虽然减税10余项,但可带动经济成长,提高企业竞争力及民众购买力。今年前9月,全国内地税收已较去年同期增加1153亿余元。

财政部统计,97年约减税145亿元、98年约495亿元,99年约110亿元,分别占当年度税收的0.85%、3.34%及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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