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奖学金 生育女性年龄放宽

【新唐人2011年1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18日电)教育部今天表示,为鼓励优秀青年赴国际知名大学校院攻读学位,明年继续办理留学奖学金甄试,预定录取350名;年龄限制为45岁,但女性有生育者,每胎可以往后延2年。

教育部表示,纸本简章即日起可至教育部员工消费合作社、台湾大学正门口警卫室或行政大楼2楼研究生教务组、台中女子高级中学传达室,以及高雄市立高雄高级中学大门警卫室等处购买,简章售价每份新台币50元。

甄试报名资格包括须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澎、金、马地区设有户籍者;在国内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学校院系所毕业(若为同等学力,须限硕士班在学者),或在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大学校院系所毕业,年龄在45岁以下,未获博士学位者。

此外,女性报名者报名年龄限制之前,如曾有生育事实者,得检附子女出生证明,每胎得延后年龄限制2年,两胎4年,以此类推。

教育部表示,一律采现场报名,不受理通讯报名。须先行上网填写并列印报名表,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自12月5日起至明年1月16日中午12时止。

奖学金甄试简章可径自教育部国际文教处网站下载http://www.edu.tw/bicer/index.aspx,点选公费留学与各项奖学金专区/留学奖学金甄试资讯/简章、契约书及其他相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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