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高波:中国司法史黑暗的一天

【新唐人2012年1月14日讯】今天是贵阳“黎庆洪涉黑案”开庭的第三天,在开庭过程发生惊人的一幕,该案辩护律师之一,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女)因对审判长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出抗议,被审判长训诫并要求不得再发言,迟律师仍坚持抗议,审判长立马吆喝法警上前驱逐迟律师出庭,迟律师异常激动至当场晕厥,然而审判长仍坚持开庭,后在全体辩护律师的抗议下,暂时休庭,由其它律师将迟律师抬出法庭抢救。此前,该审判长已动用法警将三名辩护律师驱逐出庭,训诫数名律师数次。

贵阳黎庆洪涉黑案是一个有较大争议的案件,该案自贵阳市公安部门2008年开始侦办,后黎庆洪等十七人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长短不一的有期徒刑,但黎庆洪等人上诉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后,高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据报导,该案在审理的过程中,黎庆洪犯罪地(开阳县)民众及有关政府部门向法院提书面意见,认为黎庆洪等并不是所谓的“黑社会”。

按正常程序,该案发回重审后应该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织合议庭对该案进行重新审理。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贵阳市中院还未重新审理时,贵阳市检察院却对该案撤诉了,把案子退回了公安,公安便开始了大规模抓人,后被控黑社会人员达五十多人,增加了近四十人,包括原案中接受过律师调查的多名证人这次也变成了涉黑案的被告人,更为奇怪的该案发回重审是指明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但在该案被告人数量翻了几番,罪名又增加了几个,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复杂程度更甚的情况下,贵阳市中级法院并没有按省高院的规定重审,却降级由贵阳市一个区(小河区)的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也罢,贵阳一个区的法院审理则应由相应区检察院出庭公诉吧,但又是由贵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出庭公诉。

这荒唐一幕让人不得不想起湖北京山的“佘祥林”冤案,当时佘祥林被控杀妻被荆门市中级法院判决死刑,佘祥林上诉至湖北省高级法院,高院认为事实不清,发回荆门市中级法院重审,后来,荆门市政法委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由荆门市中院将案子交由京山县法院一审,把弓拉满(意为判最高的有期徒刑十五年),佘如果上诉到荆门市中级法院,便维持原判,这样,本案不出荆门,就可以搞定,以此避开省高级法院的监督。如果不是死人复活,佘祥林永远也别想平反。

今天,当这一幕又在贵阳市上演,来自全国免费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律师们如果不对本案的程序上的荒唐提出抗议,便是莫大的失职,但是,该案审判长对律师们依法提出的抗议不是引用法律条款进行回应,而是不断地吆喝法警将律师驱逐出庭,直至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女律师迟夙生当场晕厥。这,还是法庭吗?

童高波律师于江城武汉

文章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