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6日讯】行政院院会上午通过复征证所税案,调整财政部版本,将个人证所税扣除额从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税率由20%降为授权行政院在15%至20%之间定之,证交税不列为费用减除,但税额半数可扣抵证所税。个人期所税则确定不课征。
经过府院马拉松式讨论后,25日深夜由总统府拍板定案。行政院版的证所税版本,个人证所课征门槛从3百万提高到4百万元,分离税率从20%修正为15%至20%
此外,院会中也确认,个人期所税将不会课征,证交税也不会调降。
财政部长 刘忆如: “有很多人就会期待说,那我们是不是既然有证所税,我们是不是就不要证交税,我想这个观念其实是并不对,因为我们的证所税不但课到的人非常非常的少,这个个人,而且我们又不是全面课征,更何况我们有一个四百万,现在是四百万,这个在全世界,绝对是最高的。”
刘忆如表示,未来需要缴交证所税的投资人约2万人,允许盈亏互抵;为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股票持有满3年以上者,所得税额将可减半,法案将送立法院审议,预定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政祥、陈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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