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审员皮皮锉 只能看不能判

【新唐人2012年5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31日电)士林地院今天举行模拟观审法庭,民众担任观审员直呼紧张,最后评议出的结果为被告无罪,和法官判决相左。律师指出,观审员无裁判表决权,“只能看不能判”,暴露观审制盲点。

继上回模拟审理杀人未遂案,士院上午模拟审理贩卖毒品案,5名观审员及2名备位观审员,与蔡明宏、李宛玲、邱光吾3名法官同列审判席。

审判长特别开放观审员向证人发问,并提醒检察官和辩护人,叙述时应浅显易懂,不只要说服合议庭,更要打动观审员。

本次观审员是从40名新北市政府员工抽签选出,有观审员坦言“只能看不能判”,还是和期望有落差,希望未来能像国外陪审团制,多倾听民众声音,活化法律死板的印象。

模拟法庭历经交互诘问、讯问被告、言词辩论后,观审员进行终局评议,评议结果为罪名不成立,被告无罪;合议庭判决结果则是被告有罪。

庭后由司法院副院长苏永钦举行研讨会,律师李宜光肯定观审员能发问,借此引进非法律人的多元意见。但政府花费大量资源推动观审制,观审员却没有裁判表决权,最后评议结果被法官推翻,暴露出观审制盲点。

根据司法院草案规定,观审员可请求审判长代为讯问被告或证人,并在案件评议时陈述意见,但没有裁判表决权。法官判决结果若与观审员评议不同,需先口头向观审员说明,并在判决书内详述理由。

行政院日前通过“人民观审试行条例草案”,司法院选定士林和嘉义地方法院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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