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多裸官 贪腐高危险群

【新唐人2012年6月25日讯】(中央社台北25日电)大许多官员透过各种方式送家人出国,自己一人留在大陆,被称为“裸官”,这些官员因为家属财产都在外国,部分官员因此肆无忌惮贪腐,并在东窗事发之际逃离大陆投往海外。

凤凰周刊报导,2008年一名贪官庞家钰受到宣判,刺激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周蓬安在一篇网路文章中,将“家属移居海外,自己在内地做官”的现象,称为“裸体做官”。之后,带有负面含义的“裸官”一词,成为流行语汇。

对大民众来说,“裸官”代表“裸、贪、逃”的循环。一方面,配偶、子女出国的消费需求迫使官员腐败;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后顾之忧,官员腐败起来更加肆无忌惮。

报导说,裸官的形成分为经商、投资、留学、婚姻等方式,近年则以送子女出国留学、配偶出国陪读方式最多。据大陆教育部统计,截至2011年底,以留学身份出国在外的留学人员已累计142.67万人,其中仅2011年一年大陆自费留学者就达31.48万人。

新华社曾报导,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透过送子女到海外留学方式将在大陆的非法收入转移到子女的账户,这些家长大多是市、县的局级或处级干部。

报导引述留学公司表示,每月都会接手很多遭拒签的公务员子女留学申请,原因多是“异常的富有”,这些公务员家庭账面收入微薄,但拥有庞大存款,让使馆签证官对申请有所顾虑。

中国大陆在2007年1月首次大规模对副处级以上官员进行婚姻及家庭涉外情况普查,2011年规定,配偶子女都移居海外的官员需详实上报。

但新规实行一年,对于大陆有多少裸官的问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在2012年3月对外表示,“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有知情人士对凤凰周刊表示,“有关部门已大致掌握了一个数字,没有发布的原因,可能是影响不太好”。

报导统计,政府官员型“裸官”近1/3;国企、金融领域的高管型“裸官”达2/3;官员型“裸官”集中在厅局级和省部级,而“出过事的”厅局级“裸官”主要发生在交通、烟草、铁路等封闭性领域,省部级“裸官”则多在偏远之地。

如因腐败下台的前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遭查出他在2002年就以86万美元买下美国一间别墅,但这不是他在美国的第一栋房产;前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全家都办了化名身份证和因私出国的护照,准备一有风吹草动时就出国,胡长清还对移居国外的儿子表示:“总有一天中国会不行的”、“有两个国籍,将来就有余地了。”

“裸官”几乎和腐败画上等号,使大陆政府亟思防范,广东省就规定,“配偶子女均已获得外国国籍或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湖南湘潭跟进,这是大陆迄今对“裸官”做出的最重规定。

在大陆其他地方,因“裸官”身份不得升迁的例子虽没有明文规定,但也成为敏感的潜规则,许多官员声称因有家属在海外影响升迁、也有学生因父母任公职而不得出外留学,在网上大吐苦水。

甚至有些地方官员私人的出国证件被集中管理,浙江省更严格规定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公检法所有人员的公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一律交由上级政府保管。

但这些做法引发官员的不满与反弹,报导引述一位在中共某直属机构任职的处级干部表示,“我是裸官,但裸官有好多种情况,‘一刀切’处理会对很多人不公平,难让人服气”。

大陆政府为了处理这种问题,规定2011年起,官员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副处级以上官员,要额外仔细填写2张表格,详细交代移居费用和资金来源、配偶或子女在国(境)外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此外,如果“裸官”涉及国家秘密,进行职位调整时也会在选拔考察任用上进行特别考虑、区别对待。

大陆监察部部长马?3月说,“裸官”登记将为官员财产申报和社会管理做支撑,公开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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