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1日电)幼儿园长及保母被控将温奶器放在地上,导致一名8个月大的男婴烫伤;北检今天侦结,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嫌,将园长等人起诉。
检方公布的起诉书指出,苏姓园长与黄姓女子在民国99年8月签约,以每月新台币1万6000元代价照顾黄女出生4个月的男婴。
但去年1月4日晚上10时许,8个月大的男婴在幼儿园地上爬行,不慎碰撞放在地上的温奶器,导致温奶器内的热水打翻并喷溅到男婴,造成男婴前胸、左手臂二度烫伤;黄女报警控告园长及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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