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云岩农房确权 村民扶老携幼离婚去

【新唐人2012年10月31日讯】(新唐人记者王安平综合报导)近日贵阳云岩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热闹非凡,数百村民来这里准备办离婚手续。这些人中既有刚结婚两三个月的青年夫妇,也有坐在轮椅上的八九十岁老人,甚至还有“全家离婚”的。不少村民表示,离婚就是为了增加农房确权面积。

据《贵州都市报》报导,近日贵阳云岩区有数百村民扎堆到婚姻登记处办离婚手续。这股离婚潮已持续一周左右,云岩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平均每天要办理离婚手续120余对,与以前每天20余对形成巨大反差。

报导说,离婚热潮出现的时间,正是云岩区向辖区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农房确权登记宣传一周之后。不少村民表示,离婚就是为了增加农房确权面积。

离婚理由 格式化

10月30日上午,几百人突然涌入婚姻登记大厅,让这个平日里只有几十人的大厅不堪重负。除了原来登记离婚的一个窗口,其他登记结婚的窗口也在办理离婚登记。整个大厅地上满是烟头、垃圾,排队的人为了看前面的办理情况,站到了椅子上。

大厅旁,代写离婚协议的摊位人潮涌动,一些人拿到“标准”的离婚协议后,就签字按手印。在填写离婚理由时,“因夫妻俩没有共同语言,感情破裂,经常吵架”成为标准格式。

下午4时许,由于没有专门对排队离婚的村民进行疏导,出现了插队,你推我挤吵成一片。

下午5点,婚姻登记处下班,许多人还央求工作人员收下他们的离婚材料。

离婚案例

一位90岁高龄的老人被儿女们用轮椅推着,前往大厅办理离婚手续。

黔灵镇改茶村一位68岁的村民和老伴感情很好,但是为了给儿女们留下更多的有正规手续的房子,他们决定前来离婚。

郭朝清(化名)今年65岁,家住东山村旭东路。他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家中有近1000平方米的房屋。云岩区这次农房确权的政策出台后,他们的邻居们纷纷办理离婚手续。为了不让子女“吃亏”,全家人经过深思熟虑后,也决定全家离婚。

一位前来离婚的老人说,他宁愿自己和老伴离婚,也不让孩子们离婚,因为他看到过许多“假戏真做”的案例。

政策:每户确权240平方米

一位村民在云岩区房屋确权登记的宣传资料上看到,一户能确权的房屋面积为240平方米。如果他和老伴离婚,一户就成了两户,能确权的房屋面积就达到了480平方米。

东山村旭东路的一位村民表示:“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家庭拥有的房屋肯定都超过了政策确权的240平方米的范围,听说,确权工作结束后,未确权部分都被当作违法建筑处理,因此大家心都慌了。”

不过,云岩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伍封荣表示,对于每户超出实施细则规定面积的,暂按无证房保留,因此无需离婚。

细则中另有规定满18岁,户籍属于云岩区行政辖区(含本地农转非居民,户籍及居住仍在原驻地的),可经村委会、社区(镇)审核同意后申请确权。一些家庭有房,但孩子未满18岁的,待其满18岁后,按照规定申报确权。

网友:“鬼”政策 逼良为娼

雪山821:这怎么怪农民呢?祖祖辈辈的土地、宅基地,变成集体的(其实是地方政府的),农民的利益没有丝毫保障。地方政府为了政绩,最有效的招儿就是卖土地,而哪个农民会因此受益?!为了能尽量把损失降低,用离婚的招儿来“钻空子”,并且没有违法,这该职责吗?!是谁没有保障农民的权利?是谁让90老翁排队离?是谁造成这种怪现象?我们还不该反思吗?!

bigstar010:产生如此效果的政策肯定是“鬼”政策,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散,滑稽可笑,制定政策的这些人,你们的脑子进水了,被驴踢了,被猪踩了。

坐等日出:对于每户超出实施细则规定面积的,暂按无证房保留。这话说出来,不想这么干的也不得不这么干了。

Feuilleton:啥叫逼良为娼?

微笑的荒漠:真正的人为财死,为了利益失去道德就是中国的社会现状。

落泪的人:国人陋习,不完全怪国人,政府政策欠考虑,完全是在用脚在思考问题制定政策。

只见微笑:这和奥运会羽毛球比赛一样,不能怪球员,要怪就怪制定规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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