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毒案求偿 昱伸判赔421万

【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0日电)康富公司产品检出塑化剂,向上游厂商及添加塑化剂的昱伸公司求偿。台中地院判昱伸赔新台币421万余元、加川给付17万余元。

台中地院今天判决指出,康富生技中心在台中市设厂经营健康食品事业,民国99年4月向上游厂商加川公司购买调味原料“优酪乳粉”及“柠檬果汁粉”共400多公斤,制成益生菌等产品销售,台中市政府在100年5月检出产品含有塑化剂

康富指控,昱伸香料公司制造生产含有塑化剂原料,经销售通路间接卖给不知情的康富公司,并将原料用于产品上市,经检出塑化剂,造成公司产品下架、销毁、遭罚款及商誉损失。

康富请求与加川公司解除买卖契约,要求加川给付17万余元,并向昱伸、加川等公司,请求连带赔偿。

台中地院以昱伸负责人赖俊杰在食品添加物起云剂,违法添加塑化剂,且出售给厂商,与康富公司损失具有因果关系。

台中地院判处昱伸赔偿421万余元,而解除与加川的买卖契约部分,判处加川给付17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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