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6日电)国税局表示,先继承、后购屋,若在购屋两年内又卖掉房地产,要课奢侈税。
若名下持有来自继承和自己买的房地产,售屋是否课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会因取得顺序大不同。
国税局表示,根据财政部函释,民众原有1户房地产,后来继承1笔房地,当出售原有房地时,免将继承取得的房地列入计算。
国税局表示,但如果是先继承房地,当出售继承后取得的其他房地时,两笔房地都要持有两年以上才可免奢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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