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21日电)法务部长20日签署死囚戴德颖死刑执行令,由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检察署检察官到高雄监狱执行枪决,戴德颖于今天晚间伏法。
法务部死刑执行令下午由专人送达高雄高分检后,执行检察官责令法警于晚间将戴德颖带到刑场,在检察官和书记官执行死刑令前,先确认戴德颖身份,并等候他用完晚餐后,再由法警押送到执行枪决的被褥上,随后于晚间6时30分射击执行死刑。
戴德颖于民国94年时,年仅33岁,不满程姓女友分手,躲进女友家顶楼38小时,伺机杀害程女,但被程母发现,程母好心要煮东西给戴男食用,不料戴男竟杀伤程母,更将赶来救妻的程父砍杀26刀致死。
高雄监狱原有待执行死刑的死囚7人,戴德颖今晚执行枪决后,仍有6人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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