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法修法 县市与中央拉锯

【新唐人2012年12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3日电)嘉义县长张花冠明天将到立法院财委会说明公债法修法诉求,财政部官员今天说,因应地方改制修法,除直辖市,债限不宜再调。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明天将继续初审攸关地方政府财政资源分配的公共债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排定26日继续初审财政收支划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由于财政部长张盛和日前表示,台北市同意减少新台币1400亿元举债额度,财政部也同意共体时艰,释出部分举债额度,公债法修法时程渐有进展。

此外,台中市选出的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卢秀燕主张,公债法修法有关新北市、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与高雄市举债流量管制部分,应从15%放宽到20%,并以5年为限。张盛和也同意卢秀燕的修法方向。

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受访时表示,财政部已与台北市、台中市达成默契,公债法修法应大致底定。

不过,嘉义县长张花冠20日提出跨党派7县市首长连署的公债法修法要求,希望在全国总债务量不增加原则下,将中央政府可举债额度下放1.2个百分点给非直辖市的县市。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李应元表示,明天审公债法时,张花冠将到财委会拜会立委,他会帮忙让张花冠上台说明修法建议。

财政部官员受访时表示,这次公债法修法主要是因应地方改制,除直辖市,县市与中央政府债限都没调整。在欧债危机状况下,县市政府应体认稳健财政是社会发展基础,债限不适合再调高。此外,中央政府可能再2年就达到举债上限,财政相当吃紧。

行政院版公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总债限不得超过前3年度名目国内生产毛额平均数的50%,其中中央为41.2%,直辖市为7.25%,县(市)为1.43%,乡(镇、市)为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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