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3日电)日商日本航空3年前亏损而裁员,其中2名资深空服员不满劳方挑年长高薪者开刀而提告。北院判决资遣违法,双方雇佣关系存在。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两名林姓女子分别从民国76年、80年起开始担任日航空服员,也曾担任工会干部。日航在99年间遭遇严重财务危机,在日本声请破产保护、重整公司,并点名原告在内的18名台籍空服员资遣。
2名遭资遣空服员控诉,台日航线是国内最热门的国际航线,劳方未具体证明亏损或业务缩减,竟违法资遣年长、资深员工,有年龄歧视,她们提起民事诉讼,想确认两造雇佣关系存在,且日航应给付99年9月起到复职前一日止的薪资。
日航表示,当初确实受有钜额亏损,所经营的台日航线99年的载客量、收入不如从前,迫不得已才资遣员工。当时优先挑选人事考绩较差者资遣,且薪资所得和年龄不完全成正比,资遣不违反就业服务法。
法官审理后认为,日航总公司确因亏损及业务缩减,有资遣部分员工的事由,但从解雇名单看来,当初为节省人事成本,优先选择高长、高薪者开刀,显然有年龄歧视,侵害人民法定权利,判决两造雇佣关系存在,日航应给付两人从99年9月起到复职前一日止的薪资,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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