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6日电)前立委林进春因违反证交法遭判刑2年6月确定。北检日前传唤他到案执行,但他未到案,检方指出,他因病已声请暂缓执行。
林进春被控在民国90年间,担任中国货柜运输公司董事长,为了筹措第5届立委的竞选经费,以彰滨游乐区开发企划区等名义,擅自动用公司资金逾新台币3亿元购买海埔地,导致中柜公司损失6500多万元。
最高法院去年12月间驳回上诉,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判处林进春2年6月徒刑确定。台北地检署日前发出传票,传唤他在1月22日到案发监执行。
检方指出,日前掌握林进春因病原本在台北住院治疗,后来转院到彰化秀传医院,目前尚在加护病房治疗中,林进春已向检方声请暂缓执行,因此对他在22日当天无法到案,可以理解,检察官将持续与院方联系,追踪他的病情,再对这起声请案进行准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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