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爱3天内 可投药防爱滋

【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日电)鉴于年轻男性感染爱滋病增加,卫生署今天表示,发生危险性行为72小时内,自费使用1个月抗爱滋药物,还来得及预防爱滋病。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首度发布新闻稿,提醒不安全性行为的紧急用药预防爱滋,当事人可至全台41家爱滋病指定医院,经医师评估后,紧急服用抗爱滋病毒药物1个月,自费约新台币2万到3万元之间。

卫生署防疫医师罗一钧说明诊疗指引,发生危险性行为的人,先在爱滋病指定医院抽血检验,接受咨询及卫教,服药1个月,并且在满第1个月、第3个月、第6个月时,持续追踪,若均未检出爱滋病毒,则可结束追踪。

罗一钧说,国外研究显示,男同性恋之间若有一方感染爱滋病毒,在不安全性行为时,“1号”被传染的概率约0.1%到10%,“0号”约1%到30%。国外研究证实,事后使用预防性投药,可降低80%感染爱滋病毒的概率,如果使用3种抗爱滋病毒的药物,预防效果可以更好。

现有新北市卫生局和亚东医院提供相关咨询的实务经验,罗一钧说,其他爱滋病指定医院,也有类似服务,只是很低调;民众需要认知,事后投药,只是一种方法,绝非万无一失,使用保险套及水性润滑液的事前预防仍不可免。

罗一钧表示,他曾有病人在预防投药1个月后,为了庆祝,竟又发生危险性行为,结果染上爱滋;也有病人在持续追踪到第6个月时,出现爱滋病毒阳性反应,原因也是不安全性行为。

高雄医学大学副校长、台湾预防医学会成员陈宜民指出,去年他对约1200名男同性恋者问卷调查,结果只有3成知道危险性行为的事后预防投药,希望卫生署能加强宣导及配套,让一时不小心的人,有个事后补救之道。

陈宜民说,紧急用药,愈早愈好,只是1天1000元的抗爱滋病毒药物,对月领22k(2万2000元)的年轻人来说,负担不小,预防医学会募款10万元提供专款专用的补助,也希望政府另外提供分期付款的管道,减轻经济弱势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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