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9日电)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增订废物法第50条之1条文草案,针对随地乱吐槟榔、槟榔渣被处罚锾民众,应强制参加4小时讲习。
国内嚼食槟榔者发生口腔癌比率,是不嚼食槟榔者的28倍以上,除造成许多家庭破碎外,治疗口腔癌的医疗费用,也造成健保庞大给付。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江惠贞、杨玉欣等19名立法委员有鉴于此,提案增订“废弃物清理法第50条之1条文”草案,针对随地乱吐槟榔、槟榔渣处罚锾的民众,应强制参加4小时“戒槟讲习”。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长沈世宏对此表支持,并建议可增纳乱丢烟蒂者,也要接受讲习。立法院今天中午初审通过,凡乱吐槟榔汁、槟榔渣者,除罚锾外另须接受4小时讲习,如拒不接受讲习或经通知仍不接受讲习者,得按次处罚,直至参加为止。
依废清法规定,凡乱吐槟榔汁、渣、烟蒂、果皮纸屑者,罚处新台币1200元至6000元罚锾。据环保署统计,100年各县市查获依废清法裁处罚锾案件高达6万余件,裁罚金额共高达9400万元,其中乱丢烟蒂受罚者1万5125件,乱吐槟榔汁、渣者2053件。若依讲习新规定实施,预估1年至少会有1.7万人次须接受讲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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