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6日讯】从2003年6月21日成都三岁小女孩李思怡被发现饿死,到2013年6月21日南京两个李姓小姐妹(分别是三岁和一岁)被发现饿死,已经整整10年了。但这两例儿童被饿死事件,明显有相同点:都与其父或母吸毒有关,都与警察有关。其间,警察失职,以及警察不作为,直接导致孩子被饿死。这类事已不是第一次发生,而且惊人地相似,难道不令人震惊吗?
再者,该事件不是发生在偏僻贫困的农村,而是在繁华的大都市,这又说明了什么?两个孩子,姓名中都带有一个“梦”字(李梦雪和李梦红),而我们的政府正在实现所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可孩子们都饿死了,还不到梦醒时分吗?我不禁为之悲哀,并质问:下一个被饿死的又该是谁呢?
据北师大儿童福利研究中心透露,截至2011年12月,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57万(不包括父母双重残儿童)或58万(含父母双重残的儿童)。这个数字令人震惊,可看到前面发生的两起事件,又仿佛说明发生此类悲剧的原因在于这个国家的政权。理应是有困难找政府,救命找警察;可现实是,政府根本找不到,警察根本就不让你找。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法》,什么民法、《宪法》,若是中国有一部真正实际有用而不被敷衍的法,这些孩子就不会被饿死了。
所以,我不得不说:政府无能,法律无效,公权力犯罪,警察失职;每个人都是有罪的,包括孩子的父母,包括看客的我们。
看南京那个警察如何说,他很肯定地说自己已经尽到责任了,强调自己不可能照顾孩子;该社区工作人员也如此说;甚至孤儿院也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那些邻居们呢?事后,他们耻辱地给挂起了所谓辟邪的桃木和红布条。注意:不是哀悼死者,而是辟邪。但是,谁才是邪恶?谁心中满是黑暗幽灵?他们认为死去的幼体有邪,因此要驱邪辟邪。如此邪恶的内心,让人心寒。
政府失职,父母失责,社区失去功能,邻居失去起码的爱心,整个社会都很冷漠,整个人群相互推卸责任。南京幼儿之死是一面社会的照妖镜,照出世间满是“妖精”,只是他们不以为然,不以为耻,不是推卸责任就是纷纷“辟邪”。这恰恰是证明他们有罪。
事后一周多了,国人为她们哀悼了吗?国旗为她们下降了吗?有为她们篆刻的铭文吗?没有。反之,强烈对比的是,政府、妇联、团中央、福利机构,包括当地派出所及民警,没有人出面承担这一责任。这说明了什么?
我甚至想说,不是饥荒年,而饿死孩子,这个国家是否是一个该受咒诅的国度呢?否则,如此惨剧怎么会发生在2013年的中国?中国不是全球经济总量第二位吗?财政收入不是已经高达11.7万亿了吗?为什么会饿死孩子?这简直就是谋杀。
我把这一切的罪恶归于一个暴力革命的政权,暴力革命就是以杀人为正义的革命。100多年前,马克思发明了暴力革命,即社会主义理论——所谓科学社会主义革命,“宇宙真理”。但马克思理论被引进中国后,给国人带来巨大灾难,尤其是1949年之后,中国大地上非正常死亡数千万人,仅1959-1961年三年被饿死的至少在3800万之多。
一方面,“科学社会主义革命”被当局当作战无不胜的矛;另一方面,当局又将“人治”,即所谓的“中国特色国情”称为战无不胜的盾;因而他们“伟大、光荣、正确”,所向披靡,不容任何质疑和挑战。这个自相矛盾的制度说:所有反对它的人都是汉奸、“人民公敌”。其宣称:今后,中国依然要五不搞(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七不讲(禁止讲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公民社会、公民权利、党的历史错误、权贵资产阶级、司法独立)。这个手拿矛和盾的暴力之王消灭了所有的挑战者,并奴役所有不肯低头的质疑者,这就是“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的结果——所谓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结果。
从此,这个国度没有人权、没有法治、没有宪政、没有民主和自由,只剩下人治、专政、奴役。在这个国度,不是被杀,就是杀人,或者自杀。杀人制度不废,自然还会杀人无数。
回到本文的开头:谁是杀害这些孩子的凶犯?答案不是不言自明吗?
文章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