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8日讯】一份本金为1000元(人民币/下同)的银行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收益率超100倍,能兑现吗?
大陆《网易》网报导,1989年,丹江口市民盛忠奎夫妻二人就满心欢喜办了这样一份业务,他们拿出2000元积蓄存入当地某国有银行办理两张存单,上面写明24年到期后本息共22万元。
但今年存单到期,银行按照通知规定,存款本息只能兑现8400元,22万元成了黄粱一梦。
据了解,当地像盛忠奎这样的储户有70余人。银行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央行1989年针对保值储蓄下发了紧急通知,该业务期限最多不能超过8年。
此事件发生的经过
报导说,1989年,盛忠奎与妻子陈永梅省吃俭用有一笔小小的积蓄。那年9月的一天,陈永梅路过某国有银行丹江口市支行迎宾路分理处时,得知有一份定期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可获得一笔巨额本息。
那个年代,在当地买一个商铺也只要2000元,盛忠奎本来倾向于用积蓄买商铺。经陈永梅劝说后同意办保值储蓄。很快,陈永梅带着2000元积蓄来到银行,分别以自己和儿子的名义办理了两张该行整存整取储蓄存单。按照存单上明文规定,此存款24年到期本息22万元,且存款利率、保值贴补率无论怎么调整,到期银行凭此据定额支付。
今年9月21日,是两张存单到期结算本息的日子。第二天,盛忠奎带着存单去银行兑现,不想当年的迎宾路分理处已查无此处。随后,盛忠奎拿着存单找到该行丹江口市支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二楼有专门人员接待。
当他亮出两张存单并提出结算本息时,一位接待的魏姓负责人却告诉他,这两张存单早已经不起效了。盛忠奎听后十分震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魏姓负责人提供一份1989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保值储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传真电报及人行丹江口市支行同年10月7日转发的通知。按照通知后规定,盛忠奎的存款本息只能兑现8400元,不是22万元。
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德江表示,银行以上级部门规定为由,拒绝按照原来约定兑付存单,是一种违约行为。即使银行违规开展储蓄业务,被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存款银行也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下发以后,及时与储户沟通,而不是等存款到期,兑付时才告知储户。
彭德江还认为,即使该保值储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其全部过错也在银行,应该参照原来承诺的可比照利益赔偿储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