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式“越狱”谁导演?腐败链条让人震惊

【新唐人2014年1月22日讯】 最近,中国大陆原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涉嫌虚假立功以获取减刑,出狱后即外逃的消息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日前,有陆媒详细披露了张海式“越狱”的内幕。

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武,在参加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时披露,涉嫌虚假立功以获取减刑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现已失踪,有可能已外逃

据公开的资讯,2007年张海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审被判15年,后因“立功表现”,二审减为10年,在狱中又“多次立功”,最终只坐了6年牢便于2011年假释出狱。

张海究竟如何“立功”获得减刑?发现他的“立功”有问题,为何还让他跑了?

陆媒《潇湘晨报》揭开了张海假立功牵扯出腐败链条的内幕。

2007年2月,佛山市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有期徒刑15年。张海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9月,广东省高院二审认定,张海检举揭发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他人在佛山市禅城区入屋抢劫致人死亡的事实,构成立功。故二审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将原审判决的15年改判为10年。

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张海怎么会有机会揭发其他罪犯而立功减刑呢?

报导披露说,是张海的律师出面,以3万元好处费从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某处买到一条抢劫案的线索,而罗某还利用职务便利,将涉嫌抢劫犯罪的嫌疑人张磊(化名)调至张保同一监仓,再由张保检举张磊。佛山市看守所向广东省高院出具张保在押期间具有立功表现的书面意见,省高院二审据此认定张保有立功情节,改判张保有期徒刑10年。

2013年11月4日,韶关乐昌市法院隐去张海的真名,向媒体通报了罗某的这起受贿案。

当时即有法律界人士提出,既然张海所揭发的线索,已为相关人员所掌握,因此应认定此为假立功,广东省高院应有必要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二审结果进行改判。

有媒体也开始质疑,既然“假立功”一案早已东窗事发,为何法院却没再审张海案?韶关乐昌市法院的通报为何要隐去张海的真名?为什么法院通报要藏着掖着?

二审被判10年,张海本应在2015年出狱,但他在2011年春节期间即提前假释出狱,原因是有“重大立功”表现,两次获得减刑。

至于张海到底在狱中又有什么“重大立功”,相关机构没有公开。而张海的女友黄鹭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张海在狱中因有立功行为和表现良好等获得了两次减刑机会,第一次从10年减为8年,第二次减到6年后直接出狱。”

报导表示,有曾在监所工作过的人士披露,在监狱中有“狱侦耳目”。耳目通常是得到信任的在押人员,他们将情报提供给侦查人员,换取个人立功减刑。而在监狱的生态中,有人将涉嫌犯罪线索私相授受以谋取利益,没有操守的警察或者律师亦会成为交易链条中一环,立功线索买卖形成地下黑市。

一般来说,假立功分4个步骤:一是通过关系获取或购买犯罪线索;二是由家属通过关系,把信息传递给在押人员,让其举报;三是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加盖主管机关印章后就得到认可;四是法院根据立功证明,给以轻判.

报导称:“只有监所、公安、法院相互配合,才能使得假立功成立,腐败链条让人震惊。”

2014年1月10日,广东省高院对外通报称,张海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均属虚假,以此裁定对其减刑错误。韶关市中院重审并于2013年10月31日对张海两次减刑的裁定予以撤销。然而,关于张海的行踪问题,却没了下文。

目前,牵涉到张海案的人员相继被查,公开的审判资料显示,已有部分涉及张海案的看守所、监狱官员受到处理。有媒体称,张海案牵涉到公安、法院系统4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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