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24日讯】【导读】1997年,一本后来被称为是“改变世界对中国经济改革评价”的书稿,在历经一年多,辗转中国九家出版社后,以《中国的陷阱》为名在香港出版。次年在被删去了数万被认为是敏感的文字后,这本书以《现代化的陷阱》为名在中国大陆出版。此书一经出版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反响,上至官员下至工人争相阅读,使它成为学术著作中罕见的畅销书,并很快在中国大陆被列为禁书。何清涟女士在这部著作中对中国的经济改革,以及改革后的社会状况做了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可以说这是一部中国的改革史,但与官方的歌颂版完全不同。2003年9月,《现代化的陷阱》的修订版《中国现代化的陷阱》,由美国博大出版社在海外出版,作者结合她到海外后所获得的最新资料和最新研究成果,更新了全书近三分之一的内容。2005年何清涟女士为德国版再次对《中国现代化的陷阱》进行了修改。
1998年10月8日美国《纽约书评》(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October 8, 1998)亦发表长篇评论China, The Great Leap Backward,推介了这本书。随之美国《远东经济评论》、《新闻周刊》、《时代周刊》等二十余家报刊杂志也予以报道。英国、法国、挪威、纽西兰、瑞典、荷兰等国的报刊杂志电视台等也都采访过本人,并对此书做过报道。该书当年被全国众多报刊列为中国畅销书榜首,亦被席殊书屋举办的一次由全国五十位著名学者担任评委的民间学术评奖活动评为1998年度中国十大好书之一。该书在2000年中国的“长江《读书》奖”读者评选中被评选为最佳书而获“读者著作奖”。 2002年11月,《现代化的陷阱》日文版一书由日本草思社出版。
2003年10月,《中国现代化的陷阱》(即《现代化的陷阱》)修订版由香港博大出版社出版。TaiwanNews 出版社于2004年1月以《中国的陷阱》为名出版修订版。2006年10月,《中国现代化的陷阱》(修订版)德文版由德国汉堡研究所出版社(Hamburger Edition)出版。 这里连载的是何清涟2005年为德国版出版而重新修订的版本。
(接上期) 结语: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二、谁享受改革成果?谁付出改革代价?
中国底层社会的不满早在1992年后就开始了。“六四”事件没有演化成全局性的动乱,关键在于当时的工人还是改革的受益者,农民还在享受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余荫。中国民众历来有如一盘散沙,只要自己的利益还能保住,就对别人的受压制与受剥夺熟视无睹,少数不良分子甚至还幸灾乐祸。
自邓小平“南巡”后,中国加速推行了股份制改造、“圈地运动”(城市土地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制等,这些不断推陈出新的“改革”除了为政府官员创造了暴富机会之外,还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因为现有政策与法制体系根本无法对官员们的贪污腐败行为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这种状况必然迅速导致权钱交易泛滥成灾,并产生严重的社会不公,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不得不承担日益上升的“改革”成本,尤其是宪法规定的“领导阶级”──工人以及他们的“同盟者”农民被逐步边缘化,不少人沦为赤贫者。
中国的改革虽然有一些经济成就,但能够享受这“成就”的只是占总人口约1%的上层与4%的中上层,还有11%左右的中层由于“搭便车”的关系也成为改革的受益者。广大农村人口与城市下层人民则成了承担“改革”代价的巨大载体。(注10)
随着贫富分化日益严重,90年代中期以后,毛泽东终于重新回到人们的心中,成为底层社会成员表达不满的观念依据和捍卫自身利益的思想武器。尽管中国从毛的暴政下解脱还只有20多年,但国人似乎得了“集体健忘症”。毛时代的政治压力和普遍贫穷,阶级斗争造成的大量“政治贱民”,为安置城市失业青年而推行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满天飞的“反革命罪”,因说真话而被残酷杀害的张志新、遇罗克、黎九莲、王申酉等优秀青年,(注11)所有这些残酷的社会现实已被人们蓄意淡忘;而一些幻象,如政府官员的相对廉洁、城市工人的生存保障、意识形态赋予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对官僚主义“造反有理”的权利等,却魔幻般地回到人们的记忆中,并被说成是真实的历史存在。中共为了让自己的合法性不受伤害而制定的不许讨论“文革”的规定,既让年青一代无法正确认识“文革”,也让经历过“文革”的工人农民因今日地位的衰落而刻意忘记历史真实。若仔细观察社会现实就会发现,这种对毛的怀念与90年代中期以来政府急于通过各种政策与“理论”迫使社会承认现存利益分配格局完全同步。
从1999年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基本成型。政府已经放弃对弱势集团的利益保护,并采取种种政策倾斜的办法巩固现存的利益分配格局。
标志一:政府成为股市泡沫的造势者。1999年5月19日《人民日报》以社论的形式公开鼓励中国公众入市炒股,为政府“圈钱”造势,可视作政府为摆脱财政危机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此后证券市场各种丑闻不断,不少根本不符合上市资格的国有企业都被各地政府推到证券市场上“圈钱”,中小股民(亦即中共一直挂在嘴上的“人民”)的利益则受到严重损害。近几年最著名的丑闻有1999年海南公司“琼民源”事件、2001年的“兴业聚酯事件”、“银广夏事件”;(注12)上海证券交易所监察部证券分析员赵纲根据交易所资料完成的两份报告“基金行为分析”与“基金风格及其评价”,更使国内不少著名基金管理公司的违规操作曝光,由此将中国引入了一场大揭基金黑幕的漩涡。(注13)
标志二:政治利益集团加速与经济利益集团合流的步伐。第一步是1999年通过修改宪法承认私人财产的合法性,其要害在于实质上承认不少通过贪污腐败手段聚敛的财产具有合法性。第二步是提出所谓“三个代表”理论。这一理论中的所谓“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的代表显然已经不是占人口83%的下层人民。(注14)第三步则是2001年的“七一”讲话,公开为政治利益集团与经济利益集团合流开辟了一条制度化的通道。
标志三:政府在政策选择上公开向强势集团倾斜,放弃下层人民。90年代后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多属施惠于上层、中上层,而那些帮助穷困民众度过难关的政策却一再削砍或推延放空。比如,在公务员阶层生活显然优于一般民众的情况下还要不断给这一阶层加薪:1999年下半年公务员薪资提高3成,2001年公务员薪资又在4月和10月分别提高1.5成,3次加薪合计提高薪资7成,2002年又再次表态为公务员加薪,短短3年内公务员薪资将实现政府提出的翻一番的目标;(注15)而就在2001年政府却规定,下岗工人失业半年后即不再予以补助。2000年旨在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的“费改税”(注16)在少数省刚开头就无疾而终。又如,政府从1998年开始造势的“债转股”,因为对一些经济利益集团相当有利,虽然有极大的经济和政治风险,也强行在2000年初出台;只是后来因为这一打通中央财政与中央银行这两个钱袋的举措有导致国家信用崩溃的危险,才不得不草草收兵。
标志四:推行损害下层民众利益的所谓“教育产业化”政策。其核心就是提高教育收费以满足高等院校的利益要求,结果近几年高等学校收费以每年平均高达50%的环比增长率快速上升。这项措施与所有发展中国家的义务教育政策完全背道而驰,对社会发展具有长远的负面影响。在“教育产业化”的名义下,部分学校大幅提高学费、杂费等各种费用。有关方面1998年对全国14所高校的抽样调查显示,一个大学生一年的平均总支出为5,929元;近年来这个数字又有明显增长,其中仅学费一项就达到4,000至5,000元,个别学校每年需交的各种费用加在一起近万元。有的学校包括中学甚至在“教育产业化”的旗帜下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注17)“教育产业化”政策造成在校大学生中15%以上的学生沦为“贫困生群体”,(注18)而政府为“贫困生”设立的助学贷款却是杯水车薪,且贷款担保门槛太高,令许多“贫困生”望而却步。截至2001年5月底,全国向四家主要的国有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与农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学生共有53.4万人,申请助学金额为33.37亿元,但只有17万名得到了贷款,全部贷款合同金额为12.62亿元,(注19)分别是申请人和申请额的31.8%和37.8%。许多贫困的农家子弟与城市下岗工人的子女因交不起高昂的学费只得放弃上学机会。据2002年一项调查所示,高校学费在10年间涨了100倍,农民种10亩地的收入养不活一个大学生。(注20)
与此同时,中国还出现了一个其他任何发展中国家未曾出现过的现象:在整个国家文盲与半文盲率偏高的情况下,过早出现了“知识型”劳力过剩的现象。从1997年开始,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日益艰难,2002届全国普通高校共有毕业生123万,比上年的115万又增加了9.4%,2003年将有(注21)2万大学毕业生,比2002年多出67万。在2002年1月4日、5日的深圳招聘会上,出现了10万大学生竞争1.5万个职位的局面。212003年在北京、广州的大学生毕业生招聘会上出现的劳动力供求关系极度失衡现象表明:中国已经真正进入“就业的严冬”。(注22)这种“知识型”劳力过剩的状况已延续了好几年,导致不少大学毕业生只好继续考研究生,高校将这种现像戏称为“就业问题缓期三年执行”。结果,中国的研究生招生规模从1999年开始连年扩大,1999年增长27%、2000年增长35%、2001年增长35%,(注23)2001年的研究生招生数量急剧扩大到1998年的2.31倍。2003年全国79.9万人报考2003年硕士研究生。(注24)在教育资源如师资、设施等未相应扩大的情况下,高等学校为“创收”而实行的研究生扩招,实际上是为数量而放弃质量的典型短视行为。
中国的大学生只占适龄人口的4%,相当于现代化国家这一比例(一般是10%至15%,平均为12.5%)的三分之一,仅及世界平均水平的22%,居世界第79位。任何国家实行长期反贫困策略最关键的一环就是实行义务教育,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逐步减少下层社会成员,改善社会阶层结构。中国的这一“教育收费体制改革”事实上是将占人口83%的下层人民(注25)的子女排斥在高等教育的门槛之外,使他们无法达到现代化社会要求的技术素质与文化素质。
与此同时,当局为了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又重新捡回了改革前的统治策略:一是加强政治高压,消灭一切在工人农民中出现的社团活动;二是加强舆论控制,除了严格控制主要官办传媒这架不断制造谎言的机器之外,还大力整顿那些“不听话”的地方传媒;三是严厉打击对政府持批评态度的独立知识分子。政治高压与舆论控制互为表里,已成为1999年以来当局的主要统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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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0:参见拙文“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总体性分析”,《书屋》(湖南),2000年3月,第3页至第16页;未作删节的全文刊登于《当代中国研究》(美国),2000年第3期,第68页至第93页。
注11:张志新、遇罗克、黎九莲是在“文革”期间被杀害的,中共把责任完全推到“四人帮”头上。上海市华东师大学生王申酉系“文革”期间获罪,但那时“四人帮”控制的上海市政府并未杀他;“四人帮”垮台后,在新任上海市委负责人苏振华、彭冲等人主持下,王申酉不但未获平反,反而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此案明明是错杀,但至今无人承担任何责任,甚至禁止公开案情。
注12:分别见《财经》杂志1999年4月号,2001年4月号“兴业聚酯疑窦”,以及2001年8月号“银广夏陷阱”。
注13:《财经》,2000年10月号。
注14:参见拙作,出处同注11。
注15:《世界日报》(北美),2002年1月4日,引自香港《文汇报》报导。
注16:“费改税”是一项农村税收政策的改革。从90年代初以来,中国农民负担太重,除了中央政府收的税之外,更重的是地方政府摊派的各种费用,如教育费、修路费、人头费、特产税、教育附加费等等。1998年经过农业部统计,有些地方政府向农民摊派的费用(称之为“乱收费”)多达40多项,最少的也有20多项,导致农民种田无利可图,苦不堪言。中央政府曾想改革,将各种地方政府征收的费用合并成几种名目确定的税收,以禁止地方政府乱收费,并充实中央财政。但因为地方政府官员的工资福利多来自于乱征收的费用,据说高达60%的份额,因此这项“费改税”的政策遭到地方政府的强烈抵制,所以中央政府还刚在几个省搞了试点,立刻就在地方政府的强烈抵制下停止办理。2001年6月下旬,受命到各省推行“费改税”的吴邦国还在山东省省委扩大会议上大讲费改税的重要性,以及中央推行这项政策的坚定决心,朱熔基就在清华大学对学生的一次讲话中说要在全国停止这项政策的推行。
注17:新华社沈阳2001年2月13日电:“教育产业化不能等同于教育商业化”。
注18:“来自贫困大学生的调查报告”,《北京青年报》,2000年1月25日第16版。
注19:“央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切实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各项政策”,新华网贵州频道,2002年1月14日。
注20:“念书赔本?--来自湖北京山县的乡村调查”,《南风窗》2002年9月下。
注21:“今年求职有点冷”,《北京青年报》,2002年1月14日。
注22:中青在线,2003-01-16 07:49:00;“大学生赶集”,《南方周末》2002年12月31日。
注23:“考研全接触”,天津《今晚报》今晚网,2002年1月14日。
注24:大洋网,2003-01-14 21:24:00。
注25:数据参见拙作“当代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总体性分析”。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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