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民营银行试点方案 到底试什么?

【新唐人2014年3月13日讯】民营银行试点问题是中共“两会”上报导经济新闻的记者们关注的一个焦点。身为政协委员的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政协会议上提交的提案,称民营银行试点条件基本具备,应尽快启动试点工作。日前,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透露,首批5家民营银行将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开展试点。试点方案确定了民营银行的四种经营模式,涉及十家民营资本。

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出炉

据《中国经营网》报导,3月11日,中国银监会揭开了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出炉的全过程。首批参与试点的10家民营资本是:商汇、华北、均瑶、复星、阿里巴巴、万向、正泰、华峰、腾讯、百业源。

外界注意到,在这首批民营银行中浙江系占据多数。其中浙江占据2家,分别由阿里巴巴和万向、正泰和华峰作为发起人;上海占据1家,由均瑶、复星作为发起人。值得关注的是,这6家当地大型企业,均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其负责人籍贯均为浙江人士。

报导称,“阿里巴巴+万向”组合,拿下了浙江一单,主打“小存小贷”模式;来自广东的“腾讯+百业源”组合则主打“大存小贷”模式;“均瑶+复星”、“正泰+华峰”代表了上海和浙江温州两大金融改革前沿阵地,属“特定区域存贷款”模式;剩下一单则被天津民营资本“商汇+华北”拿下,主打“公存公贷”模式。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监会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参与试点的上述民营资本进行严格的股东资格审核,合格后受理正式申请。而监管机构的负责人则表示,金融机构破产法有可能和存款保险制度一起出台。

据称,全国各省市基本上都表达了设立民营银行的意愿,但最终只有这5家具备提出申请的资格。这5家方案是怎么挑选出来的?
  
3月10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向外界透露,在试点方案选择的标准上,主要考虑到五个方面的因素:

1.要有自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银行是管理风险的,有风险外溢性,必须未雨绸缪,要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因此此次试点严格要求发起人必须自愿承担银行经营风险,与剩余风险。

2.有办好银行的资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要求发起人公司治理完善,核心主业突出,现金流充裕,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能够承担经营失败风险。
  
3.有股东接受监管的协议条款。要求发起人承诺其股东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以防自担风险的责任落空。
  
4.有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特定战略。坚持服务小微企业和社区民众的市场定位,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实行有限牌照。

5.有合法可行的风险处置和恢复计划。提前订立风险处置与恢复计划,即“生前遗嘱”,明确经营失败后的风险化解、债务清算和机构处置等安排。
  
对于外界关于最低注册资本和单一持股比例的追问,3月11日,银监会表示,《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监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是民营银行设立的主要依据。《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银监会还强调,监管机构更看重股东是否具有持续注资的能力,“从方案上来看,注资资本都是远远大于最低标准的。”

至于单一股东持股比例限制,从原则上看,现有法律法规对中小银行单一持股比例最高限制为20%,对于新兴民营银行,未来具体如何安排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民营银行试点到底试什么?

据21世纪经济报导,如银监会负责人所言,民营资本进入银行,法律上没有障碍,实践中也已经比较普遍,但真正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还比较少,真正自担剩余风险的并不多。
  
据监管机构内部人士透露,本次试点主要试两条:一试自担风险的新机制,二试模式。

具体来讲,就是探索让资本说话的公司治理机制,让资本决策的经营管理机制,以及让资本所有者承担风险损失的市场约束机制。

前文提及的民营银行四种主要经营模式体现了银监会有限牌照监管思路:“小存小贷”(限定存款上限,设定财富下限);“大存小贷”(存款限定下限,贷款限定上限);“公存公贷”(只对法人不对个人);“特定区域存贷款”(限定业务范围、区域范围)。

报导表示,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透露,试点初期不先行制定统一规则,由发起主体自主创造自担风险的模式,自愿承诺承担经营失败的剩余风险,对存款或其他债权实行全额或差额赔付,相关赔付责任应有健全的法律手续,明确、充分的体现在银行章程中。
  
接近银监会的人士还透露了下一步民营银行监管思路:“首要一条要适用同等的国民待遇,接受相同的监督管;第二要按属地原则监管。在哪试点,就由当地银监局负试点责任。”

据称,监管的重点是监管银行与股东的关联交易、股东对银行的持续注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防止试点银行成为股东的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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