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运动成员被判刑 律师不服

【新唐人2014年04月18日讯】大陆“新公民运动”成员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系列案,4月18号在北京海淀法院宣判,赵常青、丁家喜、张宝成、李蔚四人分别被判刑。四人的代理律师都表示对判决不服,说这是政治迫害。

4月18号上午,“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赵常青、丁家喜、张宝成、李蔚,在被羁押一年后,分别被判刑

丁家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赵常青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宝成、李蔚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赵长青的代理律师张培鸿:“这是非常荒谬的一个判决,我们不服。”

丁家喜、李蔚、赵常青和张宝成,去年4月因为在北京举横幅要求大陆官员公布财产,而被中共当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起诉。

丁家喜的代理律师隋牧青:“这个毫无疑问,他们都是无罪的,这种政治上的报复和迫害,这个非常明显,这个是公开无耻,不管你(中共)转换了多少的花样,还是告诉我们要求官员公开财产,那就是有罪的。”

四人的代理律师都表示会继续上诉,他们说,即使知道结果不会有太多的改变,也要上诉。

今年来已有10名“新公民运动”人士受审,这个月11号,“新公民运动”的发起人许志永,刚刚被北京高级法院判刑4年。

新唐人记者田净、舒灿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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