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电动游园车OT案即将上路

【新唐人2014年5月6日讯】阿里山国家森林游乐区游园车新案,业经电动车辆实地运行测试及相关成本效益估算,规划采用8-10辆电动中巴作为游园车种,核准营运期间为4年11个月,经营运绩效评估优良得优先订约1次为期3年。林务局嘉义林区管理处订于103年(2014年)5月14日下午2时,在嘉义林管处205会议室举办招商说明会,欢迎具“游览车客运业”资格厂商踊跃报名参加。

“嘉义县阿里山乡阿里山国家森林游乐区游园车委托服务营运移转案(OT案)”执行迄今,于103年7月28日将届满三年,每年服务近40%(约80万人次)入园游客,除消弭过往野鸡车揽客乱象,亦提供在地居民42个就业机会,于102年荣获财政部促参司“第11届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金擘奖-政府机关团队优等奖”的肯定。

游园车新案除为满足旅客交通需求、提供多样化游程及相关营运所需数据,于可行性评估及先期规划中试算电动中巴运能及相关成本效益后,OT新案中将采用电动乙类大客车8-10台作为游园车车种;另衡量新案得标厂商须订车、建构充电设施及申请“经济部工业局智慧电动车先导运行计划”的补助,自103年7月29日至104年1月10日间同意得标厂商先以柴油中巴进行营运,提供得标厂商5个月的电动车营运转换期;自104年1月11日起正式采用电动乙类大客车做为阿里山国家森林游乐区游园车种。

林务局嘉义林区管理处订于103年5月14日下午2时,在嘉义林管处(嘉义市林森西路1号)205会议室举办“嘉义县阿里山乡阿里山国家森林游乐区游园车服务营运移转案(二)”招商说明会,欢迎厂商莅临指教。

文章来源:大纪元电子日报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