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冤狱七年 广东教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新唐人2015年06月02日讯】 (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导)近日,广东省茂名市教师吴永坚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诉状。


吴永坚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的回执(明慧网)


吴永坚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的签收(明慧网)


吴永坚向最高法院邮寄诉状的回执(明慧网)


吴永坚向最高法院邮寄诉状的签收(明慧网)

吴永坚,男,1972年出生,大学文化,原广东省茂名教育学院教师。

吴永坚在自述中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在这长达十六年的时间里,我遭受了各种各样的严重迫害,曾被非法抄家至少五次,被非法拘留至少四次(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一次),被其它形式的非法拘禁至少两次(包括拘传留置等),被非法判刑一次(七年),长期被非法监视居住(时间无法统计),被非法开除工职,被非法骚扰(包括上门骚扰、到工作单位骚扰威胁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等)。多次被非法限制办理出境手续,被诬陷诽谤抹黑名誉,至今仍被非法监听电话、被人为制造社会歧视,致使无法正常修炼、生活和工作。

吴永坚说:在面对迫害时,我曾一再向参与迫害的各级、各单位人员(包括“六一零”和公检法人员)讲法轮功真相,指出迫害是不合理的,也是非法的,但他们中的多数人都这样说:“我们是在执行公务,这是上头决定的,我们也没办法。”我要求恢复我应有的权利时,他们说:“你的事我们现在不好办理,要等上头平反后我们才好帮你办理。”他们多数人对我遭受迫害都表示同情,有的熟人看到我从监狱出来后,都流下了眼泪,说:“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看到,他们中没有谁是真心想迫害法轮功,都是因为“上头”(总根子是江泽民)制定了这个迫害政策,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不得已而参与了迫害行动。他们多数人都不希望自己被摊上这种事,很多人被安排参与迫害行动时,都很不情愿,也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有个单位领导更是明确的对我说:“法轮功只是群众炼功,根本不是什么政治问题,开会要求对法轮功问题表态时,正好我不在,我就没表态。这个事迟早要解决的。”

经过了十六年的被迫害,我现在深深的认识到:只有控告首恶江泽民,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这场迫害,才能解脱中国绝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包括千万法轮功学员,也包括所有被动参与执行迫害政策的各个部门的人,也包括全中国的人。

当年,江泽民为了胁迫全中共、全国、全民参与迫害,制定了非常邪恶的“株连”政策,就是“一切与法轮功问题挂钩”:一个地方领导人的政绩再好,如果迫害法轮功不力,也得不到表扬和升迁,反而要受到批评甚至被撤职;一个单位的工作再有成绩,如果不卖力执行迫害政策,一切成绩都没用,法轮功问题“一票否决”;迫害法轮功问题还与工作评比、升职、入职、升学、迁户口等一切问题“挂钩”,这就将全国人都卷入了这场迫害运动,全国人都像被套上了“紧箍咒”,人人都痛苦不已。“六一零”为什么能凌驾于公检法等部门之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有这个“挂钩”政策。也正因为有这个“挂钩”政策,所以很多部门对“六一零”都不怀好感,因为工作做的再好都没用,被“六一零”“一票否决”了。经过了十六年,现在也没有什么人真正喜欢“六一零”这个要得罪那么多人的犯罪岗位了。

经过了十六年多的迫害运动,我及所有法轮功学员,受害无疑是最严重的;同时,所有参与迫害的人也被无辜拖累了,全国的老百姓也被无辜拖累,迫害运动导致司法腐败、道德沦丧、财政超负、经济下滑……

所有参与迫害的人,他们本当从事正常的工作,却被动的被安排参与了迫害,这的的确确是犯罪行为,现在很多人都已知道,如果得不到宽恕,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迟早都要被起诉和追究法律责任,即使法轮功学员不起诉,未来的社会法制也不容。

历经十六年多的迫害运动之后,现在很多人(包括政府内部的人)都已明白,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完全是非理性的,这场迫害运动严重的拖累了中国。虽然法轮功冤案还没“平反”,但如今正在被以多种变相的方式加以抑制和清算,包括抓捕薄熙来、周永康等迫害最凶狠的人,包括公布李东生等人的“六一零”职务,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现在,连最普通的中国老百姓都知道,“打虎拍蝇”行动的最终指向就是清算江泽民,因为江泽民在位期间祸国殃民、罪大恶极(包括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已将中国拖入深渊,人人受害,不审判江泽民,人人都得不到解脱。

我本人所遭受的一切迫害,最终的原因也是江泽民一意孤行、滥用职权发动迫害运动。我深深的明白了这一切之后,认识到必须直接控告江泽民,才能根本制止对我、对法轮功的迫害,才能解脱我所有受害亲人的痛苦,才能解脱所有被动参与迫害的人员,才能解脱其他广大被间接拖累的人们。

附:控告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自1995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知道了做人的根本道理,知道了做人要按“真善忍”的要求修炼心性,做一个为别人着想的人,做一个“先他后我”的人,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控告人修炼后,身心健康均取得明显效果,困扰多年的严重失眠症消失了,身体非常健康,每天都能以充沛的精力做好教学工作,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受到同事和学生的好评。控告人每天上班之前到公园里炼功,看到很多炼法轮功的人都变得身体健康、精神充实、生活乐观,社会也普遍对法轮功表示肯定和欢迎。

意想不到的是,1999年7月22日,中央电视台突然播出“取缔”法轮功的决定及各种诬陷法轮功的宣传,同日,控告人被茂名市公安局非法抄家(茂名教育学院保卫处人员在场)并被非法拘禁二、三天,被放回家后,被单位无理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只发200元生活费)。

1999年10月初,控告人本着对政府的信任,准备去北京上访,却在广州火车站被警察非法拦截,后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非法抄家一次,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被放回家后,被无理监视居住。

1999年12月底,因上访无门,控告人在一封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的信上签名,又被非法抄家一次,并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被放回家后,继续被无理监视居住。

2000年初,在被控告人江泽民视察广东茂名期间,控告人又被无故非法拘禁几天,理由据说是防止控告人向被控告人请愿。控告人被放回家后,继续被无理监视居住。

2000年7月前后,控告人因无法忍受长期被监视居住的迫害,而回老家高州(属茂名市),想不到又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非法抄家一次,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2000年底,控告人因长期遭受不公正迫害且愈演愈烈,而且地方司法人员多次声明这是中央上头定下的指令,于是控告人再次到北京上访(与本地同受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一起),在河北被警察非法拦截,后被广东高州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茂名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此期间,控告人先后在广东茂名驻京办事处、高州市公安局、高州第二看守所、高州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2002年被强行送到广东阳江监狱关押迫害。

在阳江监狱关押迫害期间,控告人遭受到严重的身心折磨,被强迫放弃信仰,否则就不准睡觉、被体罚、被辱骂、被毒打、被禁止大小便等等。

2002年,单位(茂名教育学院与另一专科学校合并后的茂名学院)无理开除了控告人的工职,致使控告人出狱后生活无着落,只好外出打工,漂泊无定。

家人因控告人长期遭受迫害而身心交瘁,无奈之下,控告人只好办理了离婚。控告人的家庭破裂只是这场迫害运动中受害家庭的一个缩影。

控告人出狱后的数年中,所入职的多个工作单位(先后至少有四个),均受到公安国保人员的骚扰和施压,控告人一再被迫失去工作。至今,控告人的工作和生活仍然处于极不稳定状态,居无定所,朝不夕保。

而且,控告人在法律上、在名誉上、在社会上,至今仍受到种种歧视和不公正对待,种种有形无形的迫害,无法一一列举。

最近,控告人又一次处于失业状态,而且迫害还没有停止的迹象,这种非法的不公正的迫害,使人毫无生路,决不能再延续。

注﹕法轮功修炼者以慈悲和挽救世人为重,因此,控告人只控告首恶江泽民一人,对其他所有参与迫害行动的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执行者,在本控告书中不列名字,因为他们中很多人都是被动参与的,并不是发自内心要行恶犯罪,因此,再给他们以反省和赎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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