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想:恶搞花木兰与抹黑刘文彩

只许说好话,好话说多么夸张都可以。这似乎是中国文化的传统思维之一。

比如霍元甲,原本是一个稀松平常的武术爱好者。民族情结浓厚的香港人,用大量影片塑造了“霍大师”,纯粹成了一个艺术符号,霍元甲的后人甚为满意。后来李连杰想进一步歌颂“霍大师”,就拍了部电影叫《霍元甲》,影片试图采取先抑后扬的手法,先叙述霍元甲年轻时的狂妄,就这么一细节,居然就引起了霍元甲后人和某些“专家”的抗议。

花木兰的粉丝就更奇葩了。某喜剧演员在小品中,身穿古装,“唧唧复唧唧,木兰啃烧鸡”,嘴啃烧鸡走上舞台,将花木兰恶搞成贪吃、不孝、胸无大志、贪生怕死的傻大妞形象。节目播出后,抗议声就来了。

霍元甲至少是一个有过真实原型的人,而花木兰,基本可以确定是一虚构的文学人物。中国人喜欢给虚构的人物找家乡,于是也有人抢花木兰。

河南省商丘市文史“专家”郭义方给演员抠了多顶帽子。关于节目,他的定性是:“闹剧,令人作呕,技艺低劣,内容庸俗”,关于节目的后果,他的定性是:“歪曲了木兰的形象,玷污了民族文化”,“误导青少年陷入迷途,更是愧对于后世子孙”——上升到了玷污民族文化、愧对子孙的高度,这个罪名够大。

也正是在抗议声中,人们才知道还有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这么一个机构。该中心主任宋成树认为“花木兰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缩影”,恶搞花木兰的节目严重违背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历史文化的精神。指责的口径,与前述郭义方非常雷同,他们似乎也找不出其他罪名。

一个小品就能玷污民族文化、误导青少年,这民族文化和青少年也太脆弱了。

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号称以“官方”的姿态对恶搞者提出批评、警告,要求道歉,我很想知道,这“官方”二字是啥意思,难道又是一个消耗纳税人钱财的机构?

人家恶搞花木兰,是艺术创作,如果市场不接受,那他的恶搞就失败了,就进行不下去了。而某个什么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如果悄悄与官方勾结,消耗纳税人钱财,那是对纳税人赤裸裸的掠夺。真正的罪过。

花木兰能否被恶搞?当然能。前提是,不可以用国库的钱,也就是用纳税人的钱去恶搞。民间有恶搞的自由。

中国人曾经用国库的钱恶搞过很多人。

当年大家熟知的南霸天、周扒皮、刘文彩都是被妖魔化的。南霸天的原型正如戏剧中所言,是在海南,一个宅心仁厚的地主;周扒皮的原型,叫周春富,是一个善良节俭的富农,被高玉宝塑造成了阴狠的形象,《半夜鸡叫》入选小学课本,影响了几代人……这个才是真正误导青少年。

被抹黑最狠的,是刘文彩。真实的刘文彩,跟中国当年许多地主一样,拥有钱财,资助村民,热心教育,修路修桥……而在1958年,因为大跃进的需要,刘文彩被鞭尸,被捏造了许多罪名,并将这些罪名用“实物展示”的形式,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这已经不是恶搞,而是公然造假,公然诋毁。

相对于南霸天、周扒皮、刘文彩来说,花木兰这个虚构形象被恶搞,简直是小事一桩。更不要说现在是用市场的钱进行艺术创作了。

即便在那样一个黑暗时期过去之后,南霸天、周扒皮、刘文彩的后人,也没有谁敢站出来,义正辞严地要求道歉。当然,即便他们要求,也是不会有人道歉的。

以人民的名义作恶,所以不需要道歉,这样的强盗逻辑在中国行得通。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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