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入狱20个月

【新唐人2017年02月22日讯】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周三(2月22号)上午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入狱20个月。

周三早上,戴上手铐的曾荫权从医院被押送到香港高等法院

法官陈庆伟在宣判时表示,曾荫权身为特区首长,必须对香港人民负责,然而他却违背了诚信,此案量刑起点为30个月监禁,考虑到曾荫权家人、朋友和同事的求情,以及曾荫权对香港的贡献,决定减刑到20个月,但不会判处缓刑。

曾荫权因此成为香港有史以来被判刑的最高级别官员。

曾荫权遭起诉的另一项罪名“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将于9月进行重审。

曾荫权的太太在法庭宣判后表示将会提起上诉。

曾荫权妻曾鲍笑薇:“今天是很黑暗的日子。对于今日法庭的裁决,我同家人都感到非常的失望和伤心。我和荫权在过去五年来受到极大的困扰和压力,所以对今天的结果感到非常难过,但是我们都会坚强和勇敢地面对。”

新唐人记者李博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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