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黑皮书》导论之五:共产与纳粹

(编者按:《共产主义黑皮书》依据原始档案资料,系统地详述了共产主义在世界各地制造的“罪行、恐怖和镇压”。本书1997年在法国首度出版后,震撼欧美,被誉为是对“一个世纪以来共产主义专制的真正里程碑式的总结”。大纪元和博大出版社获得本书原著出版方签约授权,翻译和发行中文全译本。大纪元网站率先连载,以飨读者。文章标题为编者所加。)

对恐怖和独裁——当权共产党人的关键特征进行分析,并非易事。让.艾伦斯坦(Jean Ellenstein)把斯大林主义定义为希腊悲剧与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的结合。这个定义有其吸引人之处,但没有说明共产主义实践的纯粹现代性。共产主义的极权影响不同于独裁统治以往的存在形式。把它们进行比较对照,可能有助于将共产主义放到一定背景下加以分析。

首先,我们应考虑这样一种可能:共产主义的罪责可追溯到俄罗斯对镇压的嗜好。不过,沙皇制度下布尔什维克所对抗的恐怖行为,与布尔什维克掌权时犯下的恐怖罪行相比,可说是小巫见大巫。沙皇允许政治犯面对有意义的司法体系。被告的辩护律师可为其客户代言直到起诉时间,甚至到其后;他也可以诉诸国内和国际的公论。这一选择在共产体制下是不存在的。囚犯和罪犯受益于一套管理监狱的规则,监禁和放逐制度相对宽松。那些被放逐者可携带其家人,可按其喜好读书和写作、打猎和钓鱼,还可以与同伴谈论他们的“不幸”。列宁和斯大林就亲身体验了这些。陀思妥耶夫斯基(Fyodor Dostoevsky)的《死屋手记》(Memoirs from the House of The Dead)一出版即产生巨大影响,其中所述事件与共产主义所制造的恐怖相比,也显得平淡无奇了。诚然,那个古老的政权(译者注:指沙皇政权)曾残酷镇压暴动和叛乱。但是,自1825年至1917年,俄国因政治信仰或活动被判死刑的总人数为6360人,其中只有3932人被处决。该数字可按年代再分为从1825年至1905年的191人,以及从1906年至1910年的3741人。1918年3月,布尔什维克夺取政权仅四个月,所杀人数就已超越这些数字。由此可见,沙皇镇压与共产党专制不可同日而语。

从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共产主义制造的恐怖成为法西斯政权可效仿的标准。扫一眼有关这些政权的数字可见,进行比较可能并不像起初看起来那么简单明了。意大利法西斯主义,是这类政权中首个建立的,且是首个公开宣称为“极权主义性质”的政权。毫无疑问,该政权监禁并经常虐待其政治反对者。尽管这种监禁很少导致死亡,但在20世纪30年代,意大利有数百名政治犯和数百名在押者,被软禁在该国沿海岛屿上。当然还有数万名政治流亡者。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纳粹恐怖行为以数个群体为目标。主要由共产党人、社会党人、无政府主义者和工会活动人士组成的纳粹政权反对派,被囚禁在监狱和一贯拘押在集中营。在那里,他们遭到极端残酷的虐待。1933年至1939年,共有约两万名左翼激进分子在受审后或未经审判就被杀死在集中营和监狱。这些数字还不包括为报旧仇对其他纳粹党人的杀戮,如1934年6月在“长刀之夜”(The Night of the Long Knives)的屠杀。另一类注定被杀的受害者,是不符合雅利安人“身体高大金发碧眼”之特有种族标准的德国人,例如老人或者精神上或身体上有缺陷者。作为战争的结果之一,希特勒推行了一项安乐死计划——从1939年底到教会开始要求停止该计划的1941年初,有7万名德国人被毒气毒杀。为该安乐死计划设计的毒气杀人方法,也被应用到第三个受害群体——犹太人身上。

二战前,纳粹对犹太人进行了广泛的镇压。迫害在“水晶之夜”(Kristullnacht)期间达到高峰,有数百人死亡,另有35,000人遭围捕拘押在集中营。这些只是入侵苏联前的数字,其后纳粹恐怖就全面爆发了。造成的死亡总数如下:在被占领国家被杀的有1500万平民,还有600万犹太人、330万苏联战俘、死于集中营的110万被放逐者,以及数十万吉卜赛人。我们还应当加上被强制劳动蹂躏致死的800万人,以及160万幸存的集中营囚犯。

纳粹恐怖之所以抓住人们的想像力,有三个原因。首先,它与欧洲人的生命紧密相关。其次,因纳粹战败且其领导人在纽伦堡遭起诉,他们的罪行被正式曝光,并被归类为犯罪。最后,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被揭露出来,其非理性、种族主义和前所未有的嗜血性,激怒了人类的良知。

我们这里的目的,不是设计某种以死亡为主题的比较系统来统计数字,不是计算总数以使恐怖程度翻倍,也不是构想出某种残忍度层级结构。然而,不容妥协的事实显示,共产政权杀害了近一亿人,相比之下,纳粹的死难者为约2500万。这一清晰的记录,应可为评估纳粹政权与共产制度的相似性至少提供一些依据;前者自1945年以来被视为本世纪(译者注:20世纪)最邪恶的犯罪政权,后者直到1991年还完好地保持着其国际合法性,甚至今天仍在某些国家掌权,并继续保护世界各地的支持者。尽管很多国家的共产党迟迟才承认斯大林主义的罪行,但大多数并未抛弃列宁的原则,且几乎未质疑自身参与了恐怖主义行为。

由列宁实施、斯大林及他们的党羽完善的方法,会让人想起纳粹所用的方法。这多是因为后者采用了前者所开发的方法。当年负责组建奥斯威辛集中营、后来被任命为其指挥官的鲁道夫.赫斯(Rudolf Hess),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帝国安全总部(Reich Security Head Office,简称RSHA)曾向各指挥官发布一整套关于俄国集中营的报告。正如设法逃出的前囚犯所提供的证词,这些报告详尽描述了俄国集中营的情况和构造。报告特别强调,通过强制劳动的大规模使用,俄国人彻底消灭了多个民族。”尽管大规模暴力的手段及其使用的强度都始于共产党人,纳粹是受他们启发,但在我们看来,这并不意味着,能够假设布尔什维克革命与纳粹兴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自20世纪20年代末起,国家政治保卫局(“契卡”的新名称)推出了一种定额法:每个地区和行政区都必须逮捕、放逐或射杀一定比例的人,这些人是数个“敌对”社会阶层的成员。这些定额在党的监管下由中央明确规定。对策划和维持统计数据的狂热并不限于经济领域,它也是恐怖军械库中的一件重要武器。从1920年起,随着红军在克里米亚对白军的胜利,统计学与社会学方法出现了。这些方法按照精确标准来选取受害者,这些标准是基于强制性问卷调查。1939年至1941年,苏联使用相同的“社会学”方法,在波罗的海诸国和波兰占领区组织了大规模放逐和杀戮。就像纳粹一样,用运畜汽车运送被放逐者,由此开始失控。1943年和1944年,时值战争期间,斯大林将数千辆卡车和数十万名在NKVD(内务人民委员部)特种部队服役的士兵短期撤离前线,旨在放逐生活在高加索地区的各个民族。这种灭绝冲动,目的在于“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或根据任何其它任意标准而选定的团体”。它曾被共产党统治者们用来对付被贴上“敌人”标签的群体,并应用到整个社会阶层,且由波尔布特及其红色高棉推行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基于纳粹主义和共产主义各自的灭绝手段,努力找出两者间的相似之处,可能会冒犯一些人。但我们应该记得,瓦西里.格罗斯曼在《永远飘扬》一书中,是如何让书中一位人物描述乌克兰饥荒的:“文人们不停地写……斯大林本人也不停地写道:富农是寄生虫;他们在烧毁粮食;他们在杀儿童。有人公开宣称:‘必须燃起大众对他们的怒火,必须把他们作为一个阶级消灭,因为他们受到诅咒。’”他补充说:“要大规模杀掉他们,就有必要宣布富农不是人,正如德国人宣称犹太人不是人。于是列宁和斯大林就称:富农不是人。”最后,格罗斯曼这样谈及富农的孩子:“这也正是纳粹把犹太孩子关入毒气室的缘由:‘你们不许活着,你们都是犹太人!’”格罗斯曼的母亲在别尔季切夫(Berdichev)犹太人区被纳粹杀害。他撰写了关于特雷布林卡(Treblinka)集中营的首部著作。他也是关于苏联犹太人灭绝的《黑皮书》的编辑之一。

恐怖针对的重点对象,较多是群体而非目标个体。恐怖的目的是把被指定为敌人的群体斩尽杀绝。尽管它可能只是社会的一小部分,但也必须予以消灭,才能满足这种群体灭绝冲动。这样,“基于阶级的极权主义”所用的隔离与排除手段,就很类似于“基于种族的极权主义”之手段。如果未来建立纳粹社会,将是以某个“纯正种族”为基础;如果未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则是以清除了资产阶级渣滓的无产阶级为基础。尽管这两种社会的镇压手段有所不同,但对社会重建方式的设想却如出一辙。因此,声称共产主义是普世主义的一种形式,是愚蠢的。共产主义或许有世界性的目的,但和纳粹主义一样,认为部分人类不配存在。其区别仅在于,共产主义模式是基于阶级制度,纳粹模式则是基于种族和地域。这样,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红色高棉的犯罪,就给人类特别是法学家和历史学家,构成了全新的挑战:具体来说,因政治和意识形态信仰,不仅要消灭个人或反对群体,还要大规模灭绝整个社会阶层,对这样的罪行,我们要如何描述?为此需要一个全新的术语。英语国家的一些作者使用“politicide(政治屠杀)”一词。或者,捷克法学家们建议的“共产主义罪行”一词更为合适?#(待续)

──转自《大纪元》译者:言纯均

(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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