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炜获刑14年 知情人披露更多内幕

【新唐人2019年03月28日讯】被称为中共网络沙皇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鲁炜,近日被判刑14年,有知情人士披露了其敛财长达16年的更多贪腐内幕。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3月26日判处鲁炜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财经杂志》27日称,现年59岁的鲁炜为安徽巢湖人,是中共十九大后首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

报导引述一位了解鲁炜的知情人士的话称,鲁炜在公开场合看上去温文儒雅,实际上在内部嚣张跋扈,他喜欢提拔老乡和对他阿谀奉承的人,在内部容不下不同的意见和声音。

知情人士说,宁波市法院查明,2002年至2017年,鲁炜利用职权,直接或间接通过他人非法索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3,200万人民币。如果以鲁炜2002年任职新华社为起点,至2017年担任中宣部副部长为终点,其敛财时间可能长达16年。

知情人士表示,从工作能力角度来看,他并不是一个专业干部,干了很多违背传播规律的事情。他有些好大喜功,有些唯数据论。

公开资料显示,鲁炜大部分的从业经验都与媒体有关。 在短暂的当过小学、中学的代课教师、民办教师后,鲁炜通过成人高考进入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桂林市分校中国语言文学专业。

在电大学习时,他还先后成为一名机械工人、宣传干事、法院书记员。电大毕业不久,鲁炜进入广西司法厅工作,在广西法制报社开始记者生涯。

1991年3月,鲁炜调任新华社桂林记者站站长。后来鲁炜青云直上,2004年升任新华社副社长、党组成员,2011年调任北京市委宣传部长,2013年改任网信办主任,后兼任中宣部副部长。被视为大陆“互联网大总管”、“网络沙皇”。

2017年11月,鲁炜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审查。2018年2月,鲁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当时中纪委通报中称,鲁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

鲁炜所在的网信办称,鲁炜严重污染了网信办的政治生态,是一个典型的“两面人”,鲁炜影响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教训极其深刻。

陆媒称,鲁炜是被中央定性用词“最狠”的大老虎。

港媒透露,鲁炜在新华社任职期间,涉及参与“人奶宴”等多项贪腐丑闻,而鲁炜落马的主要原因,被批是“政治腐败”,更为严重的是,鲁炜被举报“反宪政”、支持贪官搞谋杀等等。

鲁炜所主管的领域发生过“政治大案”。2016年两会时期突发的“倒习公开信”,据说,被定性为“头号政治大案”。

当时刊登这封信的新疆官网无界新闻,正是隶属中央网信办系统的网媒,作为网路总管,鲁炜该管的没管住,事发后还推卸责任。

有港媒称,鲁炜和江派前常委刘云山都是出身于新华社系统,刘对鲁炜有提携之恩,尤其是刘升任政治局常委后,鲁炜得以晋升中宣部副部长兼任外宣办主任、网信办主任,主要是刘云山运作的结果。

而网信办的很多极左的命令,大多来自中宣部。中宣部长期被江派要员掌控。鲁炜落马被认为是主管意识形态的江派刘云山,与习近平之间双方激斗的结果。

(记者文馨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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