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非法侵犯权益 律师:法轮功应受保障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1月17日讯】原大陆维权律师张仁,曾为法轮功等弱势群体辩护。他表示,法轮功的聚会交流、炼功活动,都没有违法,并且应该受到法律保障。来看报导。

原大陆人权律师张仁,曾经帮助多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他表示,法轮功是一种健康运动,是一种信仰,是老百姓应有的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张仁:“我觉得法轮功这种功法,对炼功的民众有好处,这个是有目共睹的。我觉得也是大家选择一种有益的体育,或者一种功法、健身。我说这个民众也是他的权利,他也没有错。”“哪怕他是一种信仰,也是法律所保护的,因为信仰自由、炼功自由。所以说,而所谓它跟政治有关,那都是(中共)虚构的。”

他认为,法轮功学员的炼功交流,也没有违反中国宪法,构不成犯罪。

张仁:“是正常的民事行为,没有,不是一个犯罪行为。你没有任何依据说他是犯罪行为。既然不是犯罪行为,你就没有权力,没有权力去起诉他。更不能对他进行判刑。他没有非法聚集、非法集会。宪法规定是公民有集会的自由,有聚集的自由。”

他指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停发工资、停职,甚至停发养老金等迫害,是违反国家法律的。

张仁:“(不违背)作为宪法的一个,你(中共)停止工作,这是侵犯人的就业权利,你把他判刑,侵犯他的自由权,人身权利,身体遭受迫害。我在没有违反国家,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下,凭什么我为了自己身体,我的身体我做主,我炼什么功,我信什么思想,这是我(的自由),法律上不干涉的事情。你(中共)竟然强迫我,如果不遵从,你对我进行剥夺我的这些权利,那就是政府在违法。”

他还提到,中共当局单方面制作的天安门自焚案,是为了栽赃法轮功。

张仁:“天安门自焚在新闻播报过程中,第一个你这个新闻来源是什么,有没有经过法轮功学员的这个访问,有没有经过律师这个开庭,所以说他这个材料的取舍,完全是单方制作的,单方制作的话,是一个,没有可信的一个证据材料。”

他指出,在中国广为发放《九评共产党》一书,也没有违法。

张仁:“中国的刑法不追究思想犯。那你对共产党有不同意见的一种思想,思想是不能追究的,语言也不能追究。只有说当它思想和语言变成行动的时候,而且这种行动还必须产生后果的时候才能追究。如果没有产生后果,也是法律上规定,也是不能追究。”

他说明,中国法律允许宗教信仰自由,但中国没有任何法律写明法轮功违法。

张仁:“最高人民法院,它只是作为一个法律的司法运行部门,它只能在法律的框框内,对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但是它的解释不能超越法律,也不能限制法律的范围,不能跟法律发生冲突和抵触,所以说,公安部和最高法院,它作为一个非立法部门,但是通过用立法,用司法解释和行政命令这样的方式,来跟法律发生冲撞,对人身权利进行,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包括对公民的权利进行限制,这些都是非法的。”

他呼吁,中共应该释放众多良心犯,不能因为他们坚持真理,坚持修炼法轮功,就进行判刑虐待。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杨阳、林永峰洛杉矶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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