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自由作为宪法所保护民众权利的一部分,这是我们人人应当得的。但四九年后至如今还没有完全得到。截至目前为止,我不是任何教徒,但我尊重别人信仰任何宗教的自由。看过我博客的人,应该看到过我以前曾写过和尚写检讨,如何种跃进南瓜,如何放卫星,如何批判右派,宗教完全成为政权的傀儡。其实那只是佛教界,事实上天主教也曾大张旗鼓地搞向党交心运动。宗教向世俗政权交心,向党交心,会交出一个怎样的宗教信仰,因为我没有信仰,不知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但我可以感觉得出其间的屈辱。
我一直在研究告密,我认为交心,其实就是自我告密。把一个人所谓血淋淋地呈现出来,把自己剥光,裸体交给党,同时把心剜出来交给他们,让他们看看你到底是红是黑。交心就像梁山的投名状,逼你杀人或者你必须杀人才能取信于人。当然你杀了人,要想清白,重新做人,几乎就没有机会了。同样的,你向党交心,交了你或有或无的丑恶的一面,官方就抓住你的把柄,随时进行人身和思想绑架,随时念着紧箍咒,让你求生不能,欲死不得。也就是说,交心、互相揭发,就是把人性恶的一部分放大,让自我谩骂、自我丑化,成为一种常态,同时也让互相丑诋成一种管制策略。在这样没有尊严的情形下,你还谈何什么信仰自由?恐怕你就是不信仰什么的自由都没有,因为你只有选择信仰共产主义。其实官方需要你的是披着宗教外衣的共产主义者。
宗教界的人向党交心,这本身就是件滑稽的事,但大家都觉得再正常不过,就像现在的宗教界人士,还学习那些莫名其妙的政治文件,开那些文山会海,搞得乌烟瘴气,像释永信这样把少林寺搞成“棍棒企业”的“政治和尚”加“商业和尚”的双料组合,在当今的宗教界可谓祸矣。纵观中国历史,历来的宗教界人士,没有哪个朝代比现在宗教界的一些人更污烂,花和尚,处级道姑,厅级神学院,与其说这些人有信仰,不如说这些人连做人的基本底线都没有,有奶便是娘。我们国家似乎有不少信教的人,但不少所谓有信仰的人,比没有信仰的人还无耻,这也是整个社会对有些宗教人士根本没有丝毫尊敬的原因。在这种情形下,与其去信仰什么,还不如不去信仰什么。可以说,宗教不像宗教,与几十年来官方对宗教的改造与破坏有深刻的关联。
《向党交心》这篇文章是《广场》杂志(天津市天主教教友、爱国运动促进会编)1958年10月号上的“半月谈”,相当于该杂志的“社论”,这社论是反右在宗教界的延续。宗教作为自信仰,应该自成一体。“但是不破不立,只能敞开思想大门,把长期隐藏在内心的一切不利于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想倾囊倒出,彻底消毒,才能革故鼎新,轻装前进”。这篇社论把交心与信仰之间的对立曲为之解,认为这二者并不对立,其实这是一个无法自解的大坑。在官方卵翼下的信仰,是一种什么样的信仰,恐怕至今那些处级和尚,厅级信徒他们也无法自圆其说。你可以说,我要吃饭,我当然理解你。但当你只把信仰当作吃饭之具的时候,你这所谓的信仰与宗教还有关系吗?
《广场》杂志说:“从天津的经验证明,在交心运动中采用竞赛评比的办法,可以很快的形成群众性的交心热潮,鼓起人们向党交心的决心和勇气。评比的条件是‘快、真、深、透’。要比交的快:速战速决,毫不迟疑;比交的真:原原本本,说心里话;比交的深:深深挖掘,连根拔掉;比交的透:干净彻底,一点不留。我们希望各地神职人员在交心运动中,都能作到“快、真、深、透”。我们希望全国神职人员都能积极投入交心运动,以敏健的步伐,大踏步地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飞跃前进!”这样的快、真、深、透必然比、学、赶、帮、超,必然带来自我告密,而且带来互相揭发,在这样的情形下,还有哪门子的宗教信仰自由?
2008年11月16日9:28分于成都
(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