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6日电)涉爆裂物案律师胡宗贤的委托人向台中律师公会申诉,胡宗贤因业务获知公司机密要求以低于市价购买股票。律师公会正调查中。
检警侦办高铁及立委服务处爆裂物案,追查出台中市朱姓男子及在台中执业的44岁律师胡宗贤涉案,两人均曾因案被判刑或申诉。朱姓男子曾在中市担任应召站马伕;胡宗贤曾任苗栗地院及高雄地院书记官,在中市开法律事务所。
台中律师公会理事长赵建兴指出,胡宗贤为某扶轮社的社员,外型绅士斯文,在中市中正路开设法律事务所,今年并未参加公会举办的公开活动。
赵建兴说,台中律师公会曾经接过2件与胡宗贤有关的申诉案。一件是多年前与当事人间的纠纷;另一件是一家科技公司今年底向公会申诉指控,公司委托胡宗贤担任检查人,胡宗贤因而得知营运机密,竟违反律师伦理向公司要求以低于市价购买股票。
赵建兴指出,台中律师公会伦理风纪委员会在今年2月间发文给胡宗贤要求说明,胡宗贤提出录音光碟及译文指称,他并无恐吓当事人,台中律师公会目前仍在调查了解。
至于胡宗贤涉嫌爆裂物案一事,赵建兴指出,全案若经有罪判决确定,公会将提报伦理风纪委员会处理,最严重可能会被除名。见过胡宗贤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印象中胡宗贤身材高壮,是黑发,并非被逮捕时的黄发。
而涉案的朱姓男子则在民国100年间涉开计程车担任应召站马伕,载女子卖淫,遭法院依妨害风化罪判刑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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