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当局还想玩猫腻将付出更大代价

【新唐人2009年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吴伟林报导)5月26日,巴东公安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但邓玉娇并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而官方行为所表现出来的迹象却令外界担心。北京著名维权律师李和平表示,官方的所为跟当初杨佳案一样,在刻意隐瞒案情,并希望民众和舆论持续关注,直到真相大白,给公众一个公正的交待。

聘请律师与杨佳案一样
  
李和平律师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这个案件有很多的地方令人不解。邓玉娇家人聘请律师按规定是自由的,后来她可能受到有关方面的压力,提出解除北京二夏律师,但后来夏霖律师没能跟她联系上、见到面。邓玉娇的母亲又聘请了湖北律师。”
  
他认为,这个聘请律师的过程跟当初杨佳的案子情况一样。“当初杨佳案,上海指定的律师为杨佳辩护,拒绝其他的律师,这样做便于受地方当局的操控。”
  
据报导,杨佳在聘请律师问题上对上海警方说,只接受母亲王静梅委托的律师。正当此时,王静梅突然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于是官方指定了两名与上海警方有密切关系的上海律师谢有明和谢晋代理杨佳案,并宣布拿到了王静梅签订的委托书。四个月后,杨佳案定案,王静梅才出现,原来她被官方突然带走,关在一家精神病院强制接受治疗。

“核弹”之说 疑公安隐瞒重要案情
  
对于夏霖律师所说的他还有“核弹”,李和平律师分析说:“这是说明邓玉娇爆出来的应该还有更多当地官员犯罪的事情。究竟怎样目前不清楚。夏律师回到北京之后,他们之间还没有见到面。 ”
  
夏霖律师说的“核弹”到底是什么?李和平律师分析,可能夏霖律师发现了当局隐瞒了重要案情,“肯定是跟原来巴东公安披露的案情相矛盾的,公安的披露是有问题的,要不夏霖律师也不会这样讲。”
  
“案子目前的进展是在有一定的曝光度基础上的,是在舆论监督公权力的基础上的,巴东当局就不能随心所欲的枉法裁判,现在公众有一个很清晰的观念邓玉娇是正当防卫,邓玉娇应该是无罪的。这也是专家学者、法律人士的共同看法。”
  
他说,根据夏律师披露,和公安方面也有一些披露,人们完全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在法律已经很清楚地判断下,当局如果还想玩猫腻,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在舆论上,当局已经失掉很多很多的道义资源,再发展下去,就是确确实实的在犯罪。”
  
“当局再三权衡,只能按照目前的这个模式走,不然激起更大的民愤。”

律师:民众继续观众 直到水落石出
  
对于邓玉娇案另两名重要人物黄德智和神秘邓姓官员,李和平说:“对案发中的另外二名重要嫌疑人,当局一直没有给与任何回应,也没有任何逮捕消息。按正常途径,这二个人应该要刑拘,但地方政府再三变来变去的不按照事实说话,当局已经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
  
李和平律师表示,如果网民持续的关注,那么另外涉案的二名也会给公众一个交待。
  
此外,李和平认为,官方所公布的信息具有明显的导向性,“他们(官方)把对邓玉娇最有力的东西不说,而把一个非常牵强的东西来说。”他说:“巴东公安没有用正当防卫,而是用了自首的理由,他认为正当防卫是一种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而自首是一个情节的问题,自首可以轻判也可以重判,而正当防卫一定就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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