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县9日电)桃园县1名图书馆助理员,参加艺文研习活动时,因虚伪填写差旅费,前后不到新台币5000元,但因具备公务员身份,被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桃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廖江宪今天表示,桃园县平镇市1名宋姓图书馆助理员,从民国97年起因为参加客家桐花祭艺文活动、公共艺术市民讲座等多项说明会,涉及虚伪填载旅费报告书,每次虚报费用最少为100多元,最多不过800多元,总计前后溢领金额不到5000元。
负责侦办检察官认为,图书馆助理员虚报旅费,导致承办会计、出纳人员陷于错误,虽然金额不高,但因身份问题,仍依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但检察官认为当事人犯罪所得情节轻微,建请减轻其刑。
检方也呼吁具有法定职务人员,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轻忽,因涉贪而遭起诉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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