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GPA 台湾厂商利多于弊

【新唐人2011年7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4日电)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政府采购协定(GPA)会员后,去年台湾厂商在其他GPA会员政府采购得标金额约4.4亿美元,工程会官员表示,加入GPA对台湾厂商是利多于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表示,台湾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定会员在民国98年7月15日生效,根据统计,98年下半年台湾厂商在其他GPA会员政府采购得标金额约5100万美元;去年为4亿4018万8533美元。

国内方面,根据工程会资料显示,去年已决标适用GPA案件采公开方式办理外国厂商得标统计,在件数方面,外国厂商占10.68%;金额方面,外国厂商占11.1%。未采公开方式办理外国厂商得标统计,在件数方面,外国厂商占15.64%;金额方面,外国厂商占17.88%。

工程会表示,这段期间的政府采购案件,绝大多数仍由国内厂商得标,厂商在国内政府采购市场仍较具竞争力。

此外,工程会分析去年外国厂商得标采购案件,多以财物类为主,其中采购金额较大者为必须向原供应外国厂商采购后续零配件供应,这些非以公开方式办理,并由外国厂商得标的采购共146件,决标金额约新台币189亿余元,例如台电公司向美国厂商购买电力设备及零件22亿7000余万元,此类采购大多为国内厂商无法供应者,即使未适用GPA,也会向外国厂商采购。

工程会官员表示,加入GPA前后,外国厂商在台湾政府采购得标金额并没有差太多。加入GPA,对国内厂商是利多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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