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在大陆染狂犬病 十年首例

【新唐人2012年7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6日电)卫生署今天公布境外移入狂犬病例,一名台商大陆湖北被狗咬伤后,感染狂犬病引发肺炎、脑炎、急性肾衰竭,紧急返台就医至今,仍在加护病房。

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疫情中心主任庄人祥指出,这是10年来,首次出现境外移入狂犬病例,台湾自1959年起没有人的本土病例,1961年1月后未再出现动物病例,上个病例发生于2002年,患者自大陆来台探亲发病身亡。

这名30岁男子6月中旬被咬伤脚趾,当时未就医,也未接种狂犬病疫苗,7月16日下半身异常痒、麻痛,20日因无法饮水、恐风、呕吐、吞咽困难及喉咙肿痛,当地医院诊断疑似狂犬病,23日返台后,接受麻醉、镇静等支持疗法。

疾管局研究检验中心主任吴和生说,今年复检确认男子感染狂犬病毒,基因序列比对证实,男子感染的狂犬病毒基因,与湖北武汉当地的病毒基因十分类似。疫情调查显示,咬伤男子的家犬曾被街犬咬伤。

防疫医师罗一钧说,狂犬病毒没有特效药,致死率超过9成,全世界只有8人存活。

罗一钧表示,建议民众前往中国大陆、印度、中东等狂犬病盛行地区,可考虑于出发前至少1个月,至旅游门诊接种狂犬病疫苗,3剂自费共约新台币6000元,防范被猫、狗、猴子、蝙蝠等动物咬、抓伤。如果被咬伤后,应在一个月内施打5次疫苗,诱发保护抗体。

疾管局表示,台湾是狂犬病的非疫区,民众被本地的狗、猫动物咬伤,不必施打人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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