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白领来台 停留1年限额十名

【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7日电)针对跨国企业大陆白领申请来台许可,内政部及经济部今天说,已研商来台人数限制,初步规划停留1年以上每家申请上限10名。

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今天上午审查跨国企业内部调动之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服务许可办法部分条文修正案,相关部会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内政部、教育部、经济部、金管会和健保局列席报告。

内政部报告指出,依现行相关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人民担任跨国企业负责人、经理人或从事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且任职满1年,才可因跨国企业内部调动来台服务。这办法实施10年来,有6000多名大陆人士申请,其中停留1年以上者仅200余名。

经济部次长杜紫军答询说明,修正规划台资企业陆干来台员额,停留期限1年以上单一企业10人为上限,初步统计约295家台资企业适用。

台联党立委许忠信质询指出,陆干若在中国大陆以人民币支薪,是非中华民国海外所得,不仅无法课税,更有可能规避新台币4万7971元下限薪资限制。针对许忠信提议,劳委会主委潘世伟答询表示,不反对,会在讨论时坚守建议。

民进党立委赵天麟质询表示,外籍白领来台因属活动非工作,目前规划不适用劳基法,健保费责任等配套,应妥善规划。建议纳入符合劳基法,工作就是工作,不要变成活动规避。

劳委会主委潘世伟答询,将开会研拟配套,例如大陆人士白领至少在台资公司工作1年以上,就可从中了解薪资水准,应可解决相关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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