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为爱犬找主人 非卖狗免罚

【新唐人2013年04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5日电)吴姓男子因爱犬生下4幼犬而上网找饲主,却被认定是宠物业者违法卖狗,遭罚新台币5万元。台北地院指处分违法,判撤销裁罚。

法院判决指出,吴男去年7月间,在宠物网站的贩卖区贴狐狸犬照片,贴文“4只刚满2个月大的狐狸狗找主人,有兴趣联络吴先生”,台北市动物保护处认定,他登网路广告卖狗,却未取得特定宠物业许可证,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开罚。

吴男说,自己重病缠身,以捡破烂维生,“家中狐狸狗不小心交配生了4只幼犬”,因不忍心送给公家单位安乐死,所以上网找爱心人士领养幼犬。他年纪大,又有老花白内障,误将讯息贴到贩卖区,但并非卖狗营利的生意人。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罚锾。

法院审理时,被告辩称,吴男在网站登广告,留下犬种、联络方式卖狗,当初依法开罚,处分无误。但台北地院行政法庭调查后,认为没有证据显示吴男是宠物买卖业者,判决撤销裁罚,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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