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砍断外劳手 判赔270万

【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日电)台中去年发生少年群体殴杀两名泰劳案,其中1人手腕被砍断。台中地方法院判处11名少年连带赔偿新台币270多万元。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李姓男子与人有纠纷,民国101年间找来10多名少年持西瓜刀及棍棒,约对方在丰原区谈判,但对方并未现身,少年们聚集在附近公园聊天。

少年们在凌晨时看到泰劳宋其(SUPAMA SOMKID)及伟拉猜(YUNILAWEERA CHAI)两人骑单车路过,黄姓少年提议殴打外劳,一群人于是蜂拥而上,有人持刀砍杀,有人持棍棒殴打。

少年将宋其的右手腕砍断、将伟拉猜殴伤后逃逸,经路人发现报案,将两名泰劳送医,宋其的手腕无法接回,两名泰劳提告,要求少年连带赔偿400多万元。

台中地院审理认为,宋其案发时29岁,推算工作年龄及精神抚慰金,判处涉案的11名少年赔偿他269万元,另赔偿伟拉猜医疗等费用2万多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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