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4日讯】2013年12月最后几天,中国多家媒体总结一年大事时,国有企业腐败都榜上有名。12月26日,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老“中纪委”出身的新国资委主任张毅说,今年以来国有企业发生的严重腐败案件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国有企业腐败究竟严重到何等地步?据2013年最后一天的《人民日报》盘点:今年共有31名国企高管落马。其中有20 名是负责整个集团或某公司全面工作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即“一把手”。往前追溯,2012年度,媒体报导国企高管案107例;2011年度,查明或判决确认的国企腐败有88例。涉及金融案件的金额20亿元,其中一审被判死缓的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就贪污8亿元。
国企高管腐败遍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国企,各个行业,并且腐败规模越来越大,多人共同犯罪,构成犯罪链条,波及面积巨大。2013年12月上旬《国际金融报》记者卢元强实名举报北京城建集团四公司内部存在自上而下一条龙的贪污腐败,导致10亿元巨额亏损。如今,无论揪出什么样的“老虎”,爆出什么样的贪腐天文数字,公众不仅不吃惊,反而更加清楚地看到:这个制度是制造贪官的生产线。
其实,揭露出来的不过是冰山一角。国企高管还有大量“合法腐败”:高工资、各类补贴,以及可支配的巨大资源。以西安某国企为例,其管理层每月车补达5300元,是该市最低工资的5倍。正是因为利益太大,才令大学毕业生趋之若骛。家长们千方百计走关系让孩子进国企,用金钱筑起另一条腐败之途。尚无统计显示因“进国企”产生的行贿受贿金额数,但是,可以确定它是个天文数字。还不仅如此,因为各种资源被国企垄断,使得民营企业若想分一杯羹,成为国企的下游或合作企业,也势必以某种方式与之勾兑,其中的利益输送自不待言。
年年反腐年年腐,只见贪官落马,不见贪官减少。至于分析造成国企高管腐败的原因已是老生常谈,普遍公认的无外乎:一,政企不分。国企在经济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撑。所以,国有企业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持的对像;二,国企高管权力过大。在现有国企监管体制下,国企高管既掌握经营实权又有行政级别或党内职务,有的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头衔,以及“优秀企业家”、社会名流的荣誉和光环;三,垄断。部分国企长期处于垄断地位,拥有绝对话语权和市场控制权。比如,央企在石油、电信行业中拥有行政垄断优势,自然成为“大老虎”数量最多的地方。原中石化集团总经理、党组书记,“国企贪腐第一人”的陈同海曾说:“作为共和国长子,我们不垄断,谁来垄断?” 而银行业作为垄断行业,其高管犯罪也呈多发态势。
从国企高管的腐败事实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国企高管腐败与政府官员腐败构成整个制度性腐败的核心部分;只要中国拒绝民主宪政道路,不还政于民,市场监管机制就形同虚设;而继续国有企业垄断和政企不分,财务不透明,就存在滋生腐败的土壤。落马人数多寡,并不意味着反腐力度强硬,也不可能遏制国企高管和政府官员的滔天腐败。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