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侵权影片 同伤个资与文创产业

【新唐人亚太台2014年8月21日讯】网路上免费的影音内容,吸引不少人点阅,但您可能不知道,如果观看的是盗版影音,将可能触犯法律,甚至在分享的同时,个人资料也跟着发送出去了。

上网听免费音乐,欣赏免费电影,省时又省钱,但您可能不知道,这样的举动,已经成为网路盗版的帮凶。

台湾著作权保护协会理事长 廖伟铭:“其实那样子的网站,那样的一个东西其实完全违法的,但是问题是又设在国外,对于台湾来讲,我们的法律的这个效力,是无法到触及到那边。”

根据调查发现,18岁到60岁的台湾人,有70%曾经在网路观看未授权的影音内容,有54%的民众将非法内容再次分享出去,高达89%都是贪图免费,就算 81%知道看盗版如同偷窃行为,仍有73%的台湾人,继续上网观看侵权影片,业者指出,分享影片的同时,个资也同步外泄。

得利影视总经理 蔡宏秀:“类似像木马程式那种的,它的主动,你一按,假设你今天按的是露西,它就把你露西再上传,就传出去了(传去哪里呢),传去你不晓得的所有的IP。”

除了隐私外流,更冲击台湾的文创产业,以音乐来说,在1997年台湾光是贩售CD、录音带,一年营收就超过150亿,占了华语市场的80%,但是到2013年加上数位音乐销售,一年营收却不到10亿元。

台湾唱片出版事业基金会董事长 张耕宇:“我们这么都有才华的音乐作者艺人,没有钱,他怎么活,10亿台湾的营收只有10亿,怎么养活这些人。”

台北市影片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 陈俊荣:“因为我们有自由的教育,出来的思想,我们能够有很好的文创能力,我们可以赢对岸,可是现在因为盗版的关系,不要钱,我们的生产力,我们根本懒得去想事情。”

面对台湾影视产业逐渐萎缩,台湾影视音各界人士同台喊话,希望从自己做起,拒看网路盗版的侵权影片,也呼吁政府拿出打击网路盗版的决心,让台湾影视产业再创高峰。

新唐人亚太电视 曾奕豪 李晶晶 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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