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群:德国为何只有“苍蝇”没有“老虎”

德国人素以严谨认真著称,办任何事都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例如众所周知德国产品质量上乘、有口皆碑。近两年在中国媒体及学术界频繁可见“德国式政治洁癖”一词,以此形容德国对其官员贪腐、不诚信或学术抄袭行为的极低容忍度,并认为这种“政治洁癖”与德国整体社会风气有关。德国社会以讲诚信为荣、视贪腐为耻,而以严谨著称的德国人对政治人物的道德审查更是严上加严。我们把揭露或大或小贪腐人物形象地称为“打苍蝇”和“打老虎”。以此来看德国政坛反腐和反不诚信的特点,则德国堪称只有“苍蝇”而没有“老虎”。为什么德国能做到这样?这可以从近年来德国政坛一系列贪腐或不诚信“大案”中找到答案。

一、德国政坛贪腐或不诚信“大案”

德国政坛贪腐或不诚信“大案”之首堪推2010年6月上台的德国前总统武尔夫在担任下萨克森州州长期间试图通过私人关系获得房贷优惠,此事于2011年12月遭披露后他还干扰媒体报道,从而引发公众愤怒,最终不得不于2012年2月下台以平息民怨。他上台时年仅51岁,是最年轻的德国总统,此时又成为德国在位时间最短并唯一因涉嫌贪腐而下台的总统。另一桩“大案”的主人公是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1971年出生的他年轻有为,原本是人气极高的“政治新星”且有可能成为默克尔的未来接班人,仅仅因博士论文“未充分交代引用来源”,非但于2011年2月被迫放弃博士头衔,且在重压之下辞去国防部长桂冠并远走他乡、定居美国。

无独有偶,德国前教育和科研部长安妮特·沙范原在德国人心目中享有很高威望,作为默克尔总理的密友也多次被高度称赞,其严谨、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作风和形象深入人心,但就在2012年5月,她于1980年撰写的《人和良知:关于现今良知教育的条件、需要和要求研究》博士论文被人指认为涉嫌抄袭。尽管她的指导教授明确指出,沙范的论文“按照1980年的学术要求来说是完全符合规范的”(《莱茵邮报》,2012年10月16日),沙范也始终未承认自己有抄袭行为,并对杜塞尔多夫大学做出收回她博士学位的决定向法庭提出起诉,但出于“如果一个教育和科研部长在法庭上对一所大学提出起诉的话,会对这个部、对德国政府、对我所在的联盟党都造成不利影响”(沙范在联邦政府2013年2月3日新闻发布会上的声明)的考虑,沙范最终辞去部长职务。

以上三桩“大案”值得国人深思。从违规程度上说,这三位德国政坛重量级人物所犯的错误,在我们看来算不上了不起的问题,可以说只是“苍蝇级”而非“老虎级”。不过德国人却把“苍蝇”当做“老虎”来打,堪称“眼里容不得砂子”,他们因此不得不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并辞去公职,甚至彻底退出德国政坛。也难怪中国媒体称德国人在政治上患有“洁癖”了。不过纵观德国政坛、媒体或公众意见,却并不把这种现象视为“洁癖”,并不认为这是对政治家道德品质的“吹毛求疵”或“过度审查”。对官员道德的严要求,对政坛风气的高标准,是深植在德国民众心中根深蒂固的认知导向。而这种认知导向或曰德国民众对政府官员的价值要求、道德品质要求,是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从根源上来说,与德国的政治体制和国民思想道德修养有关。

二、制度建设与道德观

各项制度对于人类社会而言必不可少,其核心原则理应是公平原则与合理原则。制度与道德的关系是:道德问题主要涉及个人,而制度问题则涉及全局和整体。常言说“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成坏人”。合理的政治体制应当能激励全体公民关心和参与公共事务,同时能够阻止出现较大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在制度较为公平合理且公民教育较好的情况下,多数人易于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逐渐形成较好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一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方面对政治家的道德品质要求更高,因政治家是公共人物,必须接受民众的监督。

德国政治体制是“政治洁癖”的前提和保证,使人民能够最大限度的参与到政治事务中,并通过选举权、发言权等影响政府官员的行为模式。多党制使党派之间形成互相监督的关系,规范政府官员作为。对德国官员进行监督的不仅只有人民,还有来自于不同党派的力量。反对党的监督毫不留情和近乎苛刻,客观上对保持政坛洁净利大于弊。尤其在竞选期间,各党派之间的“选举战”如火如荼,任何丑闻都会被拿来大做文章,并作为攻击其他政党的武器。这从客观上使各党派不敢庇护犯错的官员,以免影响到整个党派在民众心中的威望。因此矛盾通常不会积累太多、太大,经常会出现比较小的危机,但大多都能及时解决,一个政党执政不力便由另一个政党上台。即使在官员已退出政治舞台之后,一旦被发现在任职期间违规也会被反对党穷追猛打。

严谨的规则体系和立法使人们自动按照规则行事,使得德国在治理官员腐败上有法可依,惩处得当。一方面,德国把廉政法制建设纳入整个国家的立法体系,另方面则力图将立法做到严密具体。德国反腐败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德国刑法典》,1997年8月13日德国联邦议会还通过了作为修正案法的《反腐败法》,提高了贿赂案的量刑幅度,对公职贿赂罪制订了从重处理的情况等。此外,德国社会对诚信的规范力度也非常之大,即使对普通民众,一旦发现学术造假、偷税漏税、伪造信用记录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都会受到一定惩处。德国反贪腐的防火墙已筑得很高,社会对贪腐和违规行为的容忍度很低,社会矛盾整体也较为缓和。在人人都严于律己的情况下,对官员违规行为的容忍度自然大大降低。

三、德国国民思想道德标准是“政治洁癖”的核心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构是为国民提供公共服务、解决公共问题的。在德国,这种“政府是公权力机构”、“官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认知相当普遍。人们对于政府官员没有所谓“崇拜”或觉得他们“高高在上”,而是认为应更严格的监督他们,以使他们更好的为公众服务。在德国的媒体上鲜有看到为政府官员歌功颂德的文章,而更多的是夸张的漫画、尖刻的评论、直接的意见。因此,各大媒体对于官员行为的监督,以及对于民众意见的引导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最近几次德国官员落马,便都是由《明镜》周刊或是其他报纸首先爆出,再出现相关跟踪报道。

既然政府的作用是提供公共服务,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那就没有什么事情不能告诉国民,这就要求公共权力机关的各种活动应当尽可能公开、透明。充分进行民主协商加上进行民主投票是可以普遍实行的政治决策方式,这也要求所有政治行为应尽可能公开透明。不管是多么位居重位的官员,在被民众怀疑是否犯错时,都放下手边的事务,面对面的接受质询,直至平息民众的不满为止。对于官员犯错,没人会认为“他们日理万机、才能出众,因此被允许出一点小错”,而是“作为被人民选举出来的政府官员,应该更清楚如何约束自己”。

德国政坛领袖大多拥有博士头衔,现政府16名内阁成员有10名是博士(英美等国政府则无此情况),一方面说明其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相当高,另方面也易于造成沽名钓誉的倾向。在德国对于学术犯错的容忍度非常之低,这与德国对教育的尊崇和对知识产权的弘扬是分不开的。“教育强国”的理念深植德国人心中,他们非常尊重学者和知识分子,因此对这个身份进行抹黑的行为令他们难以容忍。他们极其重视学术研究的规范和严谨,认为这才是德国科技领先于世界的根本。即使在目前欧债危机、各国实行紧缩财政的大背景下,各党派为今年9月大选出台的竞选纲领都明确指出,不能缩减对教育的投资,应鼓励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

这就是说,在德国是见“苍蝇”人人喊打,“苍蝇”无处藏身,“苍蝇”还没有来得及变成“老虎”就已被消灭,因此只有“苍蝇”而没有“老虎”。这说明反腐的关键是公开透明,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较小的错已揭出便不可能再犯更大错误,因此德国很少有较大的贪腐案件。只有多管齐下,既要加强个人道德品质修养,也要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才能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对我们来说,还要破除“家丑不可外扬”、“刑不上大夫”等旧观念的束缚,牢记“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防微杜渐,对官员、对社会都善莫大焉。在这方面,德国的许多做法可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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