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税改后 月薪3万以下可望免缴所得税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1月19日讯】立法院18日三读通过修正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各项扣除额大幅提升,废除两税合一,营所税率由17%调至20%。修法预估逾500万户受惠,超过缴税户数8成。行政院长赖清德说,感谢朝野立委的辛劳,税改后赋税制度将更公平,照顾更多受薪阶级。

三读条文明定,将标准扣除额从9万元拉高到12万元,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由12万8000元提高到20万元、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也由12万8000元拉高到20万元、幼儿学前扣除额从2万5000元拉高到12万元。

股利所得税率部分,废除两税合一设算扣抵制度,改为合并课税再扣除抵减税额,或分离课税二择一。若选择合并课税再扣除抵减税额,抵减税额为8.5%、抵减金额上限8万元;若采分离课税者,则采单一税率28%来课税。

条文明定,营利事业全年课税所得额12万元以下者,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超过12万元者,就其全部课税所得额,由现行17%调高到课征20%。

但若中小企业符合课税总所得50万元以下条件者,营所税可逐年调升至20%,107年度税率18%,108年度税率19%,109年度税率为20%。

另外,这次修法也调整企业在未分配盈余上的税率,三读通过条文明定,未分配盈余税率从原本的10%,调降为5%;三读条文也删除原本有关财团法人等机关、团体的股利所得不计入所得税课税规定。

本次修法条文,订于2018年1月1日施行。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何欣纯向中央社记者说,明年度申报2018年度综所税时,即可适用新法。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民进党立委吴秉叡会后受访表示,适用薪资扣除额部分受惠者约540多万户、适用标准扣除额部分受惠者约有500多万户;缴税是以户数计算而非人数计算,缴税户数约600多万户,这次修法有500多万户受惠,超过所有缴税户数8成。

吴秉叡说,总体而言,可扣除额度为40万8000元,以月薪3万元、没有扶养任何眷属、没有其他扣除额的劳工而言,1年所得36万元,加上1.5个月年终奖金约4万5000元,总计40万5000元,都在40万8000元的标准以下,不用缴所得税。

他也说,修法前标准扣除额只有9万元、薪资扣除额12万8000元,须缴税约5000多元,“新法上路可省下5000多元税金”。

行政院院长赖清德晚间在脸书发文表示,振兴经济是政府目前首要的施政方向,希望促进投资,并提高薪资水准,达到起薪3万的目标。

赖清德说,在个人所得税部分,除原先新台币8.8万的免税额之外,加上标准扣除额由9万元调高为12万元,薪资所得扣除额由12.8万元调高至20万元,三项相加共40.8万元;月薪3万元的民众,若乘以13.5个月,年收入为40.5万,少于40.8万,也就是未来月薪3万以下的受薪阶级都可望免缴所得税。

他说,5岁以下的幼儿的学前扣除额,也由目前每人2.5万元大幅拉高到12万元,有助减轻年轻夫妻的育儿负担。

他表示,这次税改在明年申报今年所得税时就可以适用,不仅赋税制度更公平、照顾更多受薪阶级,更借此活络资本市场,政府振兴经济的施政方向跨出重要的一大步。

(责任编辑:卢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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