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被关进监狱的中国亿万富豪

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的首席中国问题顾问余茂春,4月15日,在“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举办的听证会上说,过去15年,至少27位中国亿万富翁被抓捕,他们遭受的指控既离奇又荒唐。河北著名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就是被中共抓捕的亿万富翁中最近的一个例子。

孙大午等三个典型案例

1.孙大午可能因言获罪

4月21日,孙大午被正式逮捕。孙被指控涉嫌八项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占用农用地等。

去年11月11日凌晨,孙大午等28名大午集团的高管被警方抓走,包括孙大午夫妇、孙的两个儿子、两个儿媳及一批公司高官。该集团28家子公司被官方接管,公司财产几乎全部被冻结。

孙大午,现年66岁,1985年创办大午集团,任董事长,以1000只鸡、50头猪起家。1995年,大午集团成为中国500家大型民营企业之一。大午集团有员工九千多人,固定资产20亿元,年产值超过30亿元。

2003年,孙大午曾被中共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被判处罚金30万元。

此次孙大午被抓的真正原因,可能是他发表了一些令中共反感的言论。比如,去年5月,孙在网上对维权律师许志永等表达敬佩之意。孙说:他们让受害者看到了一点亮光,保持了一点对法律的信心,点亮了他们生存下去的希望。

去年2月15日,许志永因发表“劝习近平退位书”被抓捕,涉嫌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

2.曾成杰被执行死刑

曾是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总裁。2008年11月11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抓捕,后被判处死刑。

2013年5月27日,曾的律师王少光最后一次到看守所会见他时,曾说:“王律师,我感觉这件事情可能不行了,后面有很强大的力量在操控,即便你能为我争取到死缓,他们也要弄死我。”

2013年7月12日,在王律师未接到死刑复核裁定书、法院未通知家属、未安排家属刑前会见的情况下,曾被秘密执行死刑。

次日,王律师发了一个紧急声明,称“如有任何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王写道:“湘西民间融资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几乎所有的项目(包括吉首市政府)都是靠民间融资,90%的家庭参加了融资”,“(三馆公司的)融资协议由公证处公证,被大众认为是合法的”。“三馆公司34亿元集资是累计额,实际集资的本金是7.1亿元,直接投入工程7.7亿元,投入项目资金大于融资本金0.6亿元。实际未归还的集资本金为2.02亿元,当时(曾成杰的)资产价值23.8亿元”,是“归还本金的10倍。如果不是当地政府将当时价值23.8亿元的资产以3.8亿元卖给了湖南省政府的独资企业财信公司,根本不会资不抵债,融资群众完全能够得到本金和利息”。

“融资群众对曾成杰是信任的,纷纷写信要求无罪释放曾成杰。判处曾成杰死刑就是拦路抢劫、图财害命,使融资双方血本无归,湖南省政府独资企业无本万利。”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从王律师的声明看,曾成杰案是一个大冤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是谋杀曾成杰的重要责任人。

3.李俊被迫逃亡国外

2007年至2012年,薄熙来任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期间,在重庆发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唱红(歌)打(击)黑(社会)”运动。以涉嫌黑社会犯罪的名义,抓捕了一批民营企业家,没收了数千亿元的资产,重庆俊峰集团董事长李俊就是其中之一。

李俊的重庆俊峰集团下属十多家公司,净资产40多亿元人民币。

2011年12月9日,重庆俊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20人接到判决:李俊的哥哥、俊峰集团股东李修武,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五项罪名,被判刑18年,罚金2.0135亿元。俊峰集团法人代表台士华,被判刑13年。另外18人分别被判刑5年半至1年2个月不等。

判决书称:“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这意味着李俊辛辛苦苦经营二十多年建立的俊峰集团,被以“打黑”名义夺走。

2009年以来,李俊经历了被抓、无罪释放、再被抓的奇特遭遇,只是在第二次被抓的前一天,他逃走了。2010年10月 23日,李俊乘飞机前往香港。之后,逃亡海外。

据旅居加拿大的媒体人姜维平讲,李俊“通过网络寻找,不仅与我取得了电话联系,而且把他的证据材料的副本全部特快专递给我,经过我与加拿大律师朋友的研究和鉴别,我确信,这是一起由薄熙来和王立军精心策划的冤案”。王立军是时任重庆市公安局长,重庆打黑总指挥。

亿万富豪持续被关进监狱

中共1978年12月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有亿万富豪被关进监狱。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打黑”时,一批亿万富豪被“黑打”。近年来,随着中共搞的“国进民退”(国有企业得到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受打压),又有一批亿万富豪沦为中共的“阶下囚”,其中,不少人的财产被中共以各种方式夺走。比如:

顾雏军,原广东科龙电器公司董事长,2008年1月,被中共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等三项罪名,判刑十年,顾的名下上百亿元的资产,几家上市公司,全部被剥夺光了。顾的律师陈有西分析,顾的三项罪名都不成立。

兰世立,中国东星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2005年被《福布斯》杂志列为中国富豪榜第70名。2010年4月8日,兰世立被中共法院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刑四年。中共仅用8,550万元的超低价,将兰世立价值20亿元的公司抢走。

彭治民,重庆首富,原重庆庆隆屋业董事长,2011年5月4日,被中共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判处无期徒刑。据重庆公安局官员王智讲,彭的资产达46.7亿元,由于土地已经增值,实际资产市场价值在100亿元以上。

杨宗义,南京前首富,江苏福信财富资产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2020年11月17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抓捕。2015年至2018年,杨崇义均以40亿元的财富成功入围胡润百富榜。

中国亿万富豪被关进监狱的原因

第一,中共从来没有真心保护私有财产。

中共的老祖宗马克思痛恨私有制、宣扬公有制。马克思的理论被认为是无产阶级的理论。无产阶级,就是没有财产的阶级。无产阶级要夺取政权、执掌政权,没钱怎么办?从中共的历史来看,其做法可用一个字概括,就是“抢”。

中共最初开展农民运动时,有一个口号叫“打土豪、分田地”。说白了,就是抢夺地主的财产。中共当政后,先跟资本家搞所谓“公私合营”,后来又搞“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把抢资本家的钱财。最后,中国只剩下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没有私有经济。到1976年十年文革结束时,中国经济被中共折腾到接近崩溃的边缘。

为挽救政权危机,1978年12月,中共开始改革开放,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允许有一些私人所有制经济。民营企业在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夹缝中发展起来了。

几千年的人类历史证明:私有制经济是真正具有活力的经济。虽然中共只给私有经济开了一些口子,有的地方开得大一点,民营经济立即表现出巨大的活力,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正如中共党魁习近平所说,“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中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但是,中共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没有变。表面上,它也讲保护私有财产,实质上,它从来没有真心保护私有财产。当中共缺钱或政治上需要时,它随时可以把私有财产变成国有财产。

第二,中共的经济是权力经济。

中共的经济是建立在掌握枪杆子(军队)和刀把子(政法)的基础上的。面对一手拿“枪”,一手拿“刀”的中共,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无论多么有钱,也是“弱势群体”。当中共以“刀”和“枪”为后盾“抢”钱时,民营企业家无还手之力。

在市场经济国家,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调节经济。但至今中国仍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在中国,是权力这只“看得见的手”,在操纵一切。中共公开讲:“党政军学民,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对经济的领导表现为:对钱(银行、股市、汇市)、资源(土地、矿产、水源)等的垄断,对税、费的垄断等。民营企业家如果不听党的话,就从银行贷不到钱,拿不到土地,拿不到采矿权,甚至被停水停电,随时面临被中共加征各种税、费的巨大压力。

当中共认为民营企业家的言行超出它划定的框框后,它可以找任何借口,从民营企业家手里“抢”钱。

第三,中共官场腐败加剧“抢”钱进程。

1989年中共独裁者江泽民入主中南海后,一方面,纵容其子江绵恒既当官又经商,另一方面,提拔重用了一批严重腐败分子。这两者相互作用,使中共的腐败之癌恶性膨胀,将中共官场变成一个权钱交易场。

到如今,中共官场的潜规则是,要想升官、发财,必须给上级官员送钱。钱从哪里来?“抢”民营企业家是最简单的办法。

曾研究并撰写《重庆打黑报告》的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童之伟表示,这些被打黑的对像均为民营企业家。北京律师李庄表示,他认真查看重庆多个打黑判决书时发现,几乎所有判决书中最后一页,都有相同的六个字——“没收全部财产”。

第四,中共对民营企业家心存恐惧。

中共政权是靠不择手段颠覆中华民国得来的,中共当政72年,从来没有举行过真正的选举,没有得到人民的授权,因而,不具合法性。中共一直靠高压和欺骗维持统治,总担心恐惧有人“颠覆”其政权。当民营企业家有雄厚实力后,中共害怕民营企业家会成为危及其政权的一股力量。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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