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中国人权律师团成立十周年之际,为了纪念中国人权律师饱经风霜的这十年,该律师协作平台发起征稿,收到海内外人士的一系列投稿。新唐人得到授权,将陆续刊登此系列文章,以飨读者。)
(接上文)
第三章 理想国在召唤
经过一些律师朋友的帮助以及我平时阅读思考的积累,结合在校时老师的指导,我认识到自己所应确定的社会角色,坚定了我持有的理想和信念,认识到自己想要追求的就是人做为主体存在的尊严、政治的昌明、法治的状态以及人权的保障等。我应该为此而付出毕生努力,去追求自由、民主、人权与法治。在这一过程中,我身边的人权律师们参与公民社会运动的勇气给我无限的鼓舞和力量。
一、走出“自我审查”和恐惧的牢笼
由于长期生活在独裁、专制体制之下,长时间被灌输“爱党爱国”和“听话”的思维,以及千万不能离经叛道、千万不能质疑或者挑战党和政府的权威的训示;由于经常被长者、长官提醒、警告和威胁:不要这样、不要那样等等。因此,我从小就形成了“自我审查”的思维,时常审阅自己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所写的文章,会不会招致官方的不满、恼怒、甚至是迫害。总是谨小慎微地做事、战战兢兢地做人。2015年发生的几件事,进一步地打碎了我身上的枷锁、思想的禁锢,学会勇敢地去面对黑暗的东西和邪恶的力量,勇敢地去践行我认为是正确的事情、追求我认为是美好的东西。
2015年1月14日,王全平状告广东省司法厅的案件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我应邀前去围观、声援。我知道邀请我去围观的目的肯定有围观、声援王全平的意思,甚至有给司法厅施加压力的意思,让官方知道王全平状告司法厅是有很多人关注的。我接到邀请电话后,二话不说马上答应了。因为我心里想,就算我们私底下有对王全平律师声援的意思,但这并不违背道义和法律;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如果法官和司法厅官员能从围观事件中感觉到有社会力量在关注、在监督这个案件,以使他们认真对待权力、公正司法,那就更加符合我们的行为目的了。更何况我是大学法律系专门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老师,眼前就有一个状告司法厅的案件可供观摩,理论联系实际,为什么不去旁听呢?!
那天早上,刚好北京律师陈建刚回到广州增城岳父家探亲,他也要一起去旁听,于是我就顺道过去接他,跟他一起去广州中院。葛永喜律师在广州中院附近预先帮我找好停车场,所以我们一开车到市中心,就能很顺利地把车停好,马不停蹄地去广州中院旁听。葛永喜律师把我们带到广州中院大门口,他说最近广州市司法局对他盯得很紧,昨晚还给他打电话警告他不可以去旁听、更不能代理,为了避免招致更大的迫害,他就不去法庭旁听了,但他会一直在外面等我们。
其实,律师状告司法厅、公民状告政府,只不过是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我无法理解官方为什么要如此防范和控制公民旁听。是不是担心旁听的人了解情况后,出去到处乱说,中伤政府形象?但中国不是有句古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吗?官方如果能够做到依法行政,干嘛害怕别人到处乱说呢?而且官方不是掌控了所有的宣传机构和资源吗?难道还怕说不过普普通通的公民吗?关键是做贼心虚。
我没有像其他律师一样出示律师证、走律师通道进入法院。我出示的是身份证、走普通公民通道,进入了法院。刚进去的时候一切都很正常,但当我来到王全平律师开庭的那个楼层时,气氛就有点异样了:突然发现楼道里竟然还站着四五个穿着警服的人,手持证件识别器、警棍等,分别站在法庭门口两侧。过道本来就不是很宽,他们这么一站,几乎挡住了整个过道。我被这样的场景震慑住了,对于是否要继续进去旁听犹豫了一下,脚步慢了下来,前后左右张望了一下。正在我犹豫的时候,刚好对面楼道过来一个人,我觉得眼熟,应该是在网上见过的北京律师蔺其磊,于是就跟他打了招呼。他并不认识我,但既然我能把他的名字讲出来,而且还自我介绍我是玉品健律师,他就很热情地跟我握手,简单地在楼道上寒喧几句,然后就问开庭没有?为什么还不进去旁听?我说我刚刚来到,还未能进去,法庭大门已经关上了,估计已经开庭了。于是我们就来到法庭门口,跟几个法警说我们要进去旁听。几个法警说:里面已经开庭了,而且已经坐满了,不能进去了。我说:我刚刚从下面大厅上来,大厅屏幕显示还有好多个旁听席的。法警说:旁听的有很多是未经大厅登记的律师,他们凭律师证、走律师通道进来,然后就过来旁听了,所以他们并没有被统计进旁听人数里。我对法警的话表示怀疑,担心他是不是在骗我。于是我坚持说:我是大学老师,是专门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我听说有这么个告司法厅的行政诉讼案件要开庭,所以想进去看看,学习学习。没位置坐不要紧,我站着也行。法警不知道是因为听说我是大学老师而对我放松了警惕,还是拗不过我,就叫我拿出身份证刷了一次,就轻轻地把门推开,让我进去。我进去之后一看,法庭里果然已经开庭,果然已经坐得满满当当的,过道上也已经站了好几个人。但后来蔺律师跟我说,这些所谓的“旁听人员”大多数都是法院或者司法厅提前安排进来“占坑”的人,营造一种旁听席已经坐满的假象,目的就是不想让我们进去旁听、声援王全平律师。后面我所耳闻的敏感案件的旁听情况大体如此——法律所规定的“公开审理”变成了内部公开——能参加旁听的必须是政治过硬、立场坚定、听党的话不添乱、官方信得过的人。
庭审很快就结束了,前后似乎不到半个小时。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了较量:一是王全平律师聘请的一个公民代理人是否具备出庭资格;二是本次开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最终的结果当然是王全平聘请的公民代理人不具有出庭资格,具体理由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反正当时王律师聘请的公民代理人被请出了法庭。同样的,本次开庭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当再次组织大家来开庭。事后葛永喜律师向我解释说:本次开庭是原告状告被告的一审开庭,尽管受理该案的是广州中级法院,但传票上传唤原告到庭的理由仍然应当是“开庭”而不是“庭询”(送达王全平律师的传票写的是“庭询”)。“庭询”是二审法院传唤当事人到庭询问有关案情的程序,不是正式的开庭程序,一审必须是“开庭”,不能仅仅是“庭询”。第一回合算下来,原被告打个平手。但做为公民一方,我们觉得我们赢了,因为我们成功地阻击了官方一次违法开庭的行为。民告官的意义,并不只是在于考虑社会资源和成本,以及投入和产生的效率,而是在于胆敢向官方说“不”的象征意义。
开完庭之后,我们来到广州中院大门,葛永喜律师果然还在对面等着我们。他说我们先到附近的酒店等一下,等会有一个北京来的大律师要请大家吃饭。
我们一行大概有十几二十个人,来到了附近的酒店不久,来自北京的周世锋律师带着他的助理李姝云就来了。周世锋律师号称律师界的“及时雨”——谁有困难、谁向他求助,只要是他力所能及的他都会提供必要的帮助。此前我对他了解不多,“709”之后,关于他的事迹我才慢慢地了解一些。其中有一个刘四新博士,他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毕业,夫妻俩到北京联合大学工作,因故与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有隙,刘博士忍无可忍狠狠地揍了党委书记一轮而被判刑4年6个月,出来后被周世锋律师聘请为行政助理。这一次聚餐之后,我们中的好几个人都被抓了。
不得不承认,当局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总是显得无能为力、久拖不决,但在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方面,却来得非常迅速。我刚刚旁听完庭审,刚刚跟朋友们一起吃完中午饭,然后开车到清远英德县,准备看望一个受伤住院的当事人,没想到,我刚刚停好车,便接到原来的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内勤人员说:刚刚接到广东司法厅的电话,说你今天上午去旁听了一个广东律师状告司法厅的案件,广东司法厅警告你:要想在广东律师界立足就要远离那帮人,不要跟他们混在一起。我懒得跟内勤人员说那么多,反正她只是负责传话,我就糊乱地答应她:好的好的,我知道了。便挂掉了电话。
参加旁听、声援王律师的案件,让我找到更多的敢于与公权抗争的人,认识到原来有很多人跟我有同样的想法,我们不畏惧强权,我们敢于走出来,我们一起向公权说“不”;同时也强化了我的勇气,让我不再那么害怕公权、不再那么对公权卑躬屈膝。与全国各地的律师、公民一起聚餐,让我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透过他们的言谈,我了解了他们以前的抗争经历和他们所在地方的抗争活动,知道了自己与他们之间的差距,找到了自己努力奋斗的方向。
二、黑龙江“庆安案”中的人权律师们给我勇气和力量
另一起震撼我心灵、让我认识到人权律师另一方面的价值、并从中倍受启发的案件是“庆安火车站枪击事件”。
2015年5月2日,资深访民徐纯合携带老母亲及其3个孩子想要乘坐火车从庆安到金州。因为徐纯合有过上访记录,被当地公安列为重点防控人员。因此,在火车站时检票员根据警方部署就想把他拦住,不给他出庆安。徐纯合在维权过程中,长期积累了与公安斗争的经验,他也许经常通过轻微的肢体冲突来与公安进行交涉。在遇到火车站检票人员无理拦截时,他条件反射地阻拦入站检票通道,以此要挟火车站工作人员要首先解决他的入站乘车问题,再解决后面乘客的问题。他的这一诉求本来无可厚非,奈何检票人员和警察已经串通好了,只要遇到徐纯合就要把他拦下来,人家就是故意找茬、故意激怒他,让他做出稍微出格的事,然后制裁他。徐纯合果然上当,堵住检票通道,进而跟车站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影响了公共秩序,铁路警察马上介入,徐纯合又跟铁路警察发生冲突,最后被铁路警察开枪打死。徐纯合是访民,属于“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的代表,人命关天,又由于他曾有上访经历,他的死引发无数同样在受苦受难的人的共鸣,引起无数长期被打压的媒体人的同情,引发无数平常喜欢仗义执言、见义勇为、不畏强权的人权律师的愤慨,他们纷纷质疑案件是否因违法截访而杀人?众人之怒,火借风势、风借火势,瞬间形成燎原之势、燃遍整个大江南北。官方碍于其官僚体制,在发达的自媒体面前反应很慢,当各方案情阐释、各种传闻已经在网上发酵并铺天盖地扩散了好几天之后,官方版本的案情都未能面世。在汹涌的民意浪潮中,警方草菅人命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众矢之的。在这样的官民博弈中,警方明显处于劣势——这也是后来公民社会、民间社会被警方围剿和报复的原因。
舆论发展得如此之快、影响如此之广、针对性如此之强,对官方警方的攻击如此之烈,是公民社会运动以来较少看见的,民众愤怒的烈火瞬间燃遍全国。网络舆论占上风的观点都是认为铁路警察滥权杀人,大家都在声讨官方和警方。在众多愤怒的网友面前,官方和警方的声音完全被淹没掉,他们一时没有了还手之力。因此,可以这么说:如果放开言论,官方和警方在人民舆论面前,真的是不堪一击。
徐纯合事件之所以能够成为全国、甚至是全球的热门事件,一方面是官方和警方素来为非作歹太多,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没有人同情他们、没有人愿意为他们说话、没有人愿意相信他们,他们就是人们心目中的恶人、坏人、奸人,黑暗和邪恶的代表;另一方面,在本次事件发酵过程中,公民社会、民间社会各方力量纷纷响应,形成联动,大江南北、呼应云集。助推本次浪潮翻滚的力量主要来自访民、人权律师、维权人士、自媒体人和独立记者等等。
在官方与民间社会博弈过程中,庆安官方通过副县长董国生毫无悬念地认定徐纯合系“暴力袭警”,警察李乐斌开枪属于正当执法行为。此论调当然引起网民极大的不满,民间社会马上展开了非常精准而且有力的反击。有网友马上扒出董国生的履历,发现他户籍年龄造假、文凭造假,并且利用职务便利让其妻子长期“吃空饷”等问题,网友们调查的手段和过程不详,但结果似乎都是真的,因为事后当地纪委很快介入调查而且对董国生做出停职处理。网友如此精准有力的反击令我非常惊讶,什么时候民间的力量变得如此强大了?这让我异常兴奋,如果能保住这样的势头下去,宪法所规定的社会力量监督就能不负众望,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何愁不灭?
在这场博弈中,中央电视台也参与进来,发布了一段经过剪辑过的视频,指控徐纯合袭警。但网友指责央视对平民有偏见、尽量将有利于官方的画面展现出来。维权人士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悬赏10万元征集网友拍摄的现场视频,但好像并未能征集到,不过后来铁路警方发布出来的部分视频显示:(1)整个事件的起因,应当归责于官方违法截访;(2)徐纯合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暴力抗法的行为,但罪不致死;(3)民警开枪击毙徐纯合与警察所面临的危险不相当;(4)开枪前没有鸣枪示警,使用武器程序不合法。
从事件发生时起,维权律师们就前赴后继地前往庆安进行支援、提供法律帮助。附近的律师谢燕益、游飞翥、马卫等第一时间赶过去与警方交涉,替家属与官方谈判,要求公布原始监控视频并要求会见因到庆安县声援而被拘留的其他访民和维权人士,但遭到官方的拒绝。数天后,又有消息传出,几位先到的律师已经被警方以“寻衅滋事”之名拘留了。这激起了律师界之众怒,各地律师纷纷表示要到庆安进行声援、要求释放被关押的律师。在这样的声浪之中,传来官方威胁话语:来一个抓一个。广州有律师约我一起去声援,我本来也是满腔热血,但由于我次日在学校里还有课,无法脱身前往,不然我当时也会去的。后来,葛永喜律师去了,他真的被拘留了五天。据说后来还是广州市司法局的领导赖文前去接他回来的。
庆安事件让我看到公民的力量、民间社会的力量,让我看到了改变官方独裁专政的希望,感觉到这个社会、这个时代还有一定的力量与专政政府抗衡,我们的社会还是有进步的希望的。我们生在这个社会里、活地这个时代中,应当积极投身到抗击独裁、实现自由民主的历史浪潮中。
三、我们与正义为伍,所以敢于当庭怒斥!
2015年5月中旬的时候,我接到朋友的电话,说葛文秀律师因去年代理孙德胜一案时、为了抗议广州天河区法院违法而拒绝参加庭前会议,因此将要被广州市律师协会处罚,葛律师申请了听证,邀请我过去旁听、声援。葛文秀律师一直是我敬重的大哥,为人正直、爽快,不畏强权,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不依法办案的人员他都敢于横眉怒怼。这次旁听,我有幸目睹他在听证会上厉声训斥那些只管向律师收费,而不能出面捍卫律师权益的律协领导们。
我提前来到律师协会楼上会议室,那天的听证会官方显然是做了充分准备的,不但有指示牌,还摆好了听证席和旁听席,还提供了茶水供与会者使用。就这一点来讲,律师协会在葛文秀律师的听证会上还是想给来参与听证活动的人留下一些好印象的,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还是有点顾及面子的。我刚坐下不久,便陆续走进十来个公民模样的人。他们来到旁听席就坐后,便同时从身上拿出印有“工维义工”字样的文化T恤穿在身上,会场气氛陡然燃了起来。这是他们做为“新公民”特别制作的T恤,穿上这样的T恤以示他们与普通公民更具有反抗意识、觉醒意识和团队意识,以及当家作主人的意识。就这一点来讲,我对他们的敬意油然而生,他们至少比我更有勇气,敢于公开表达自己的抗争意志。
不一会,葛永喜律师自己一个人走进听证会场,看到我之后,便走过来跟我打了声招呼。然后坐回代理人席,拿出手机跟葛文秀律师通了电话,确认他所在位置并催他赶紧过来。葛文秀律师和另一个代理人来到之后,发现听证席上多了一张“监事”席,他经过与葛永喜商量之后,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在听证程序中,不应该有“监事”这一主体的存在,有三名听证人员以及对面的记录员就可以了,设一个“监事”席在斜角处于法无据。经过他们的据理力争,律师协会最后不得不撤掉“监事”席,然后听证会正式进行。我对他们这种临场发挥、随机应变、据理力争的能力由衷地佩服。
整个听证会,实际上就是“两葛”对律协听证人员的“批斗会”,听证人员根本就没有对他们俩的发言进行反驳,只是低头倾听,偶尔抬头看看他们俩个的陈述。葛文秀律师说:(1)我们是用实际行动来抵制法院的违法行为,并不是违反律师行业规范的行为。法院无故不准辩护人携带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进入法庭,这是违法的,我们不能配合法院实施违法行为,所以才没有参加庭前会议。律师协会应该先搞清楚到底是谁在违法,是谁才应该被谴责。(2)庭前会议只是正式的法庭审理的准备程序,并不是正式的法庭审理,在正式的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尚且可以放弃诉讼权利,更何况在准备程序中呢。况且,我们拒绝出席庭前会议并不是没有理由,是因为法庭违法了,我们才以拒绝出庭来进行抗议。(3)律协的处罚没有诉因。作为律协,完全丧失独立和公正的立场,不但不能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反而沦为法院的帮凶。明明是法院的行为是违法的,哪里有规定律师不能带个人笔记本电脑进入法庭?律协非但不能站出来对此违法行为进行谴责,反而转过身来处罚勇于抵制违法行为的律师,简直是颠倒了黑白。而且律协在没有当事人投诉的情况下,竟然主动地拿自己的热脸去贴法院的屁股,让人恶心之极。并表示一定要维权到底。
葛文秀律师的发言声音洪量、铿锵有力、逻辑严谨、表达清晰、主题突出,字字句句都像钉子一般入木三分,气场十分强大,真是非同凡响。跟葛永喜律师开庭一样——气势磅礴!他们俩庭审活动的表现对我的内心具有极大的震撼,让我在整个旁听过程中学到不少东西,对我在以后的庭审活动的表现有着重大的影响。
听了“两葛”在听证会上的发言,我对于他们的辩才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有胆识、有英勇无畏的精神、有强大的法律思维、有十足的气场,样样都值得我学习。下来之后,我匆匆跟葛文秀合影拍了一张照片,因为下午还有课要上,我就赶紧回学校去了,中午未能跟各路英雄痛饮言欢,很是遗憾。没想到这次之后,有好几个公民因709事件而被捕入狱。
四、为了维权,律师们敢于静坐于法院门前
当庆安案余热未散时,又发生了维权律师聚集在江西高级法院门口静坐要求阅卷的事件。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据介绍,2000年5月23日晚,江西乐平中店村有一对男女约会,第二天被发现双双遇害,当地人把该案称为“5.24”案。案件发生两年后,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黄志强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罪,江西省高院于2006年5月31日作出判决,判处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黄志强4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人均表示冤枉,强烈要求家属申诉、上访。家属于是变卖家产,多年来一直坚持在南昌、北京等地进行上访、申诉。经过多年求告,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皇天不负有心人”,2013年10月,乐平冤案“尘埃落定”7年后,涉嫌多起命案的真凶方林崽在法庭审理时自认他才是“5·24”的实施者。家属于是再次聘请律师,向江西省高院申诉,律师接受委托后,向法院申请阅卷,没想到竟然遭到拒绝。于是就出现了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口连续静坐示威19天、要求阅卷的事情。此事当时在国内外舆论影响极大,是民间社会、律师抗争、人权律师捍卫人权的新编章。我尽管无缘参与代理该案,也没能到现场声援、围观,但在律师们静坐示威期间,我几乎每天都搜到他们的消息,积极地在线上帮忙转发,为他们的壮举鼓与呼。
律师办案,要求阅卷,这种权利有多部法律规定,江西高院无理拒绝显然违法。在无理无据的情况下,非但置律师们连续19天的静坐示威于不顾——充分彰显了权力的傲慢和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不屑,还背后部署、安排、整材料要抓捕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江西高院的此举彻底激怒了网友们。网络上大家群情激愤,纷纷谴责、甚至咒骂江西高院的法官老爷们。
吴淦当时还在庆安,积极跟进庆安案的后期处理工作。听说江西高院门口有律师已静坐示威十多天,他便于2015年5月18日到江西声援律师们。他到达江西高院门口后,就地开展为院长张忠厚设置灵堂、“卖身筹钱,准备行贿”江西高院院长等行为艺术,抗议江西高院无理拒绝律师阅卷。我在网上看到吴淦行为艺术的照片后,内心相当震撼——没想到还可以这样维权!但吴淦招致的报复是迅速的,江西高院对此的反应与对律师申请阅卷不理不睬的态度相比异常神速,于5月19日上午十点左右,在江西高院门口将吴淦抓捕。吴淦的行为艺术肯定是激怒了江西高层,从此吴淦便遭受了漫长的牢狱之灾。
众多律师为了捍卫自己的阅卷权,勇于在江西高院门口静坐示威19天的惊世骇俗之举,让人荡魂摄魄。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竟然有人胆敢在高院门口静坐!这在当时铁腕统治下的中国,算是非常了不起的壮举,是需要巨大的勇气和视死如归的牺牲精神的。他们这种作为给我那颗天生胆小怕事的心灵注入了很多勇气,成为我以后抗争路上的精神支柱。同样让我震惊的是:江西高院作为一个地方的最高等级的法院、一级司法机关、一个全部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机关,竟然在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拒绝律师阅卷——宛如一个自称道德楷模、德高望重、位极人臣、九五之尊、无限尊贵的人赤身裸体、毫无遮掩地在众人面前游街示威一般——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做出知法犯法的事来。权力这种无比傲慢的姿态,加剧了我对公权机关的厌恶。之前我每每走近或者走进这些壁垒森严、铜墙铁壁、深沟高壁的政府大院、公检法大院,都有一种羡慕、向往、敬畏的感觉,而如今,只有厌恶、憎恨、唯恐避之不及的冲动,再也没有亲切的感觉。门卫真如恶犬般的存在,每天都在用一双怀疑、审慎、寒气逼人的眼光面对每一个外来人员,他们自以为背后有强大的权力做后台,他们是这个国家机器的一员,所有来这个大院办事的人都是有求于他们的,他们那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蔑视外来人员的态度,固执地坚信人群里面必定会掺杂着很多“阶级敌人”想要来谋害朕命的奇思妙想,让人厌恶至极……也正因为这样的心态,他们要对每一个外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检和防范,随身携带的液体(饮料或水)、打火机不能带进去,尖尖的铅笔和钢笔也不能带进去,律师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也不能带进去……总的来讲,外来人员所携带的所有东西、物品都有可能成为袭击他们、谋害朕命的工具。想想他们每天都生活在“潜在敌人”的汪洋大海中,都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心态,是怎么活过来的。
另外,吴淦的行为艺术同样是如此石破天惊。他打击腐败和对抗公权力的手法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的,相当于将高高在上的公权力机关拉下神坛、狠狠地摔在地上、并踩上几脚、吐上几口唾沫给我看。在庆安期间,他重金悬赏现场视频,尽管最后没有收集到更具针对性的视频,但他这一招也足以让那些为非作歹的政府官员和警察吓得瑟瑟发抖了——就像几年后覃永沛律师悬赏收集广东、广西两地公安系统领导的违法犯罪线索一样,让这个体制的人胆战心惊。此外,吴淦又在江西高院门口出新招:为院长张忠厚设置灵堂、卖身筹款行贿张院长等等,同样是剑走偏峰,同样地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设置灵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十分忌讳的,吴淦的这一手法肯定能让江西高层跳将起来,不是逼得他们就范、就必然会逼得他们出狠手。第二天江西高院马上派员抓捕吴淦的事实证明,中共体制只能用更强硬的手段对付他们,对于手无寸铁的平民抗议,他们是根本不放在眼里的。
不只是吴淦新奇的抗议手法让我目瞪口呆,他面对残暴强权无所畏惧的精神同样让折服。他敢于挑战权威、蔑视强权,不怕被抓,不怕坐牢,不怕吃传说中的牢饭,不怕失去自由,不怕失去与亲人共享天伦之乐……总之,他不怕失去他拥有的一切,甚至失去生命。他的这种视死如归的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极大地鼓舞了我。
五、“709”大抓捕未能让我害怕和退缩
庆安案件以及江西高院门口众多律师持续静坐19天要求阅卷事件,全国多地人权律师和公民前往声援助势,他们有的拍视频、有的拍照片,又发微博又发微信朋友圈,造成极大的舆论影响,给中共当局施加了极大的舆论压力。这也许是709大抓捕的直接诱因。
2015年7月9日的凌晨,中共警方上门抓捕了王宇与包龙军律师一家,拉开了“709”大抓捕的序幕。在这一次“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维基百科语)或者“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新华社语)中,被抓捕的主要是维权律师(即是中国人权律师,在别的场合也称之为“维权律师”)和其他维权人士。根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统计,截止2015年9月4日止,被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传唤、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或限制出境的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和家属,总人数多达286人。
709大抓捕的时候,我与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的合作还不算多,还没真正参与他们所办理的案件。除了2014年跟葛永喜律师一起开个庭之外,之后再没有合作过。更多的是线上线下的聊天和聚会交流,以及围观一些公共事件,比如上文所述。所以官方在整个“709”大抓捕中并没有直接找到我。但我身边的隋牧青律师被帯走了,杳无音信九个月;葛永喜律师也被叫去谈话,短暂地失去了人身自由;公民刘少明在同一时间段,也被警察抓捕了。一时间搞得广州民运圈或者异议圈风声鹤唳、人心惶惶。再加上全国范围内不停地传来圈子里的朋友不断被抓的消息,比如周世锋和他的助理李姝云,还有他们律所的王宇、包龙军、王全璋律师,以及行政人员吴淦、翟岩民、刘四新等,他们律所大多数人员都被抓捕了,只有少数被约谈之后得以释放;湖南长沙的谢阳及广西桂林的陈泰和等,也纷纷传来被捕的消息。更为让人不安的是江天勇律师,竟然莫名其妙地失踪、没有任何消息。还有很多在网上认识,只是从未见过面的朋友也被抓了,比如李和平、谢燕益、李春富律师,其他维权人士刘星(老道)、李燕军、胡石根 、勾洪国(戈平)等等。
这场风波就像是腥风血雨一般席卷全中国,让人顿时感觉到一片白色恐怖。我的心灵也深深地被震撼到了,但等我惊魂稍定之后,内心顿时燃烧起愤怒之烈火。因为从中,我看到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看到了邪恶势力的张狂。在我看来,这次全国范围内对人权律师、维权人士的大抓捕,是一次反宪法、反法治、反人权的逆流。
这是中共反动派策划的一场“反宪法、反法治”的运动。主要体现在:(1)官方为众多人权律师及维权人士所罗织的“犯罪事实”无不是宪法和法律所规定和保障的公民权利的行使。新华社发布的《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称“黑龙江庆安、江西南昌、山东潍坊、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一系列热点事件的现场,为何屡屡出现律师挑头闹事、众多‘访民’举牌滋事?一系列敏感案件的庭外,为何屡屡出现主审法官、主管官员被诋毁攻击、人肉搜索?”新华社在指斥人权律师“挑头闹事”的时候,他们可曾考虑到在“黑龙江庆安、江西南昌、山东潍坊、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一系列热点事件”中有多少公民的基本人权被侵犯?有多少人的合法权益被公权机关侵害?有多少人遭受了来自公检法的不公平对待?有的人被非法剥夺了生命、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健康权被侵犯、有的人财产权被侵吞……这些生命、自由、财产被剥夺的人,难道都不能寻求律师帮助维权吗?在司法不能保持中立、不能公正执法的情况下,律师难道不能借助舆论的力量来帮助当事人尽量止损吗?新华社媒体人的良心何在?公平正义何在?(2)违反了价值冲突处理原则。所谓的“挑头闹事”、“举牌滋事”,颇有指责律师教唆当事人的意味,但其实就是人权律师向访民和其他维权人士宣传宪法所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游行、示威、静坐的权利,坚定访民行使政治权利的信心;至于举牌、静坐,难道不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表现吗?当公民行使政治权利,与社区居民生活安宁权以及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发生冲突时,社区居民及相关单位有忍让的义务,因为政治权利的行使要优于其他权利、权力的行使。(3)违反了刑法谦抑性原则。在整个709事件中,官方滥用国家权力,总共对319名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和家属进行约谈、传唤、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逮捕、强迫失踪等,无所不用其极。让人切身体会到了公权力的猖狂。
周世锋律师出狱后,曾经撰文对迫害他的事情进行了控诉,他在文中说:被捕的人全都被剥夺了依法聘请律师的权利。阻止律师会见被关押的人,阻挠亲属、民众提出质疑……警告他们不要介入这些案件,禁止发文、转帖、评论。同时威胁被羁押人:“你们聘请哪个律师,我们就抓哪个律师。”他们的所作所为与纳粹法西斯无异。
709大抓捕事件之后,整个公民社会、民间社会的抗争活动明显减少了很多,人员之间的流动和聚集显着减少,似乎全部平息了下来。律师界以前如火如荼的各种案件研讨会被政府官员勒令停办,而且将这种律师聚集活动视为违法,列入对律师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有的人害怕了,有的人犹豫了,有的人开始怀疑人生了,有的人踯躅不前、左右观望,公民社会一片肃杀的气氛,犹如白色恐怖笼罩着中国大地。
面对这种社会氛围的转变,我在心态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我并不认为709大抓捕能改变中国民主转型的步伐和方向,我相信自由、民主、法治、人权这些价值都是人人所喜欢的,是美好的东西,任何反动势力都不可能阻止人们去追求美好的东西。正如共产党政权的鼻祖马克思曾经说过的那样:“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若干年后,曾经亲自指挥、亲自部署709大抓捕事件的时任国家安全部副部长孙力军于2020年4月起被查、被捕、被判,时任司法部部长、公安部副部长的傅政华于2021年10月起被查、被“双开”、被判刑。两人的落网尽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政治斗争失败而导致的,但孙力军和傅政华的束手就擒,在民间可是赢得一片叫好之声的——在我看来,就算他们是被天打雷劈死的,那也是顺应了天愿和民意。
在709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我没能参与其中。尽管曾经有别的律师推荐我担任谢阳的辩护人,但由于我当时还没有足够的勇气,不敢接过接力棒,如今想来,甚是遗憾、很是愧疚。但我目睹众多律师敢于上刀山、下火海,敢于身犯险境,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看到他们在网上发表的跟各级机关斗智斗勇的文章和图片,我也深受鼓舞。709大抓捕事件非但没能吓住我,反而像是一颗勇敢的种子,在我心中种下了勇往直前追求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勇气。为我在以后的法律人生中储备了足够的能量,让我在人权事业的道路上扬帆启航、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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