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律师团特稿:风雨不避牛马走

作者:律师2023.09.22 --中国人权律师团十周年备忘录

(编者按:在中国人权律师团成立十周年之际,为了纪念中国人权律师饱经风霜的这十年,该律师协作平台发起征稿,收到海内外人士的一系列投稿。新唐人得到授权,将陆续刊登此系列文章,以飨读者。)

2013年9月13日,王成唐吉田江天勇三位人权律师牵头建立中国人权律师团微信群,今天刚好是10周年的日子,回首过往,令人不胜感慨。这十年来,中国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们克服种种困难,在执业空间越来越逼仄的时代背景下,大多数仍然没有离场,仍然在捍卫人权追求法治的道路上艰难跋涉。

客观地说,人权律师团这个社交平台,并不是少数几位人权律师脑洞大开的结果。她是特定时代的产物,而且这个时代还远没有过去。

这个时代有两个特点,决定了人权律师团这个社交平台一定会出现。一是大量人权案件的出现,这就需要一定数量的人权律师,这就为建立人权律团提供了人数基础,二是律师在代理人权案件时有较高的职业风险,需要抱团取暖。

十年之前这两个条件就完全具备了。18大之后,中国开启了向原教旨极权体制回归的努力,凡是它不能完全掌控的力量都不再被容忍,网络大v,活跃的公民,维权NGO,人权律师、法轮功,家庭教会,信访者,这些在党国眼里都是些钉子,是待拔除和待锤打的对象,已经初具雏形的公民社会遭到系统性打压摧毁。上面提到的这些群体中,都有人被抓捕。特别是在许志永和郭飞雄所领导的新公民运动与南方街头运动多位优秀公民被抓后,很多人权律师做他们的辩护人或自愿参与辩护后援团,有了这两大案的辩护人后援团,人权律师团就呼之欲出了。

代理人权案件,如果满足于走过场的形式辩护,那非但没有风险,可能在背地还会受到权力的奖赏,因为他们起到了配合司法机关演戏的效果,让人权迫害获得某种形式上的正当性。但如果律师尽职尽责地代理人权案件,必然会与权力迎头相撞。在人权案件中,当事人不仅得不到实质正义,就是程序性权利都往往得不到保障。在代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必然有控告揭露,必然会基于宪法和一些国际公约如《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等来论证当事人无罪或鞭挞权力的迫害本质。律师的代理行为破坏了权力伟光正的形象,必然遭遇权力的忌恨。律师就面临现实的职业风险,原子化的律师就需要抱团取暖。

人权律师团微信群建立后,人数很快就超过了200人,从中也能管窥这一社交平台的成立可谓正逢其时。

人权律师团自成立之后,迅速成为捍卫人权的中流砥柱。人权律师本身就是公民,自己就是人权观念和法治理念的倡导者,也是践行者,同时他们还承担着维护其他公民诉讼权利和宪法权利的责任。

在孙志刚案件发生后,借着中国加入WTO需要向世界表达善意的契机,中国公民蛰伏已久的力量重新起航,掀起又一次波澜壮阔的启蒙运动。而且这次不同于以往,这次是由法律人特别是人权律师唱主角,相比过去主要由作家和诗人来推动的人性启蒙,本次启蒙是实践中的权利启蒙,体现出更世故更成熟更坚实的一面,人权律师顺应时势又责无旁贷地站到了时代的前沿。

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们,多数并无傲人的学历背景,甚至很多就是半路出家,但正是他们保留了对于法乃善良公正之术的朴素理想,正是他们在这个满是铜臭气的职业中还能认真看待法官作为现世忒弥斯的应然状态,因之他们也更不能容忍法的本质被褫夺而成为单纯的律,也更不能容忍法官在司法中丧失公正。所以,没有经历过法学院体制化的他们,仍然保持了没有被异化的那份质朴纯真和勇敢。当然这不是说就没有科班出身的优秀人权律师,只是比例更低。

没有经历过法学院系统学习的律师,在法学理论方面起初可能有所欠缺,但只要他足够勤奋,三五年时间基本上就可以补上短板了。

有些科班出身的律师对人权律师团的律师有偏见,认为他们水平低,其实不过是傲慢使然。律师本身就是高度实践化的职业,专业知识和技能只是一方面,而且在这方面也很难说科班出身就一定优于半路出家的。作为一名律师,勇敢和坚韧不拔的性格,认真负责的精神,嫉恶如仇又满怀慈悲的品行,拥有能触类旁通的类似杂家一样的渊博知识,可能更为重要。

中国人对于学历有一种病态的执著和看重,非常轻视那些草根的付出,习惯于认为草根的勇敢是小人行险,因此哪怕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却仍被有意无意地忽略着。多少个勇敢的草根公民都没有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对待,实在令人扼腕。

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也是律师中的草根,而且他们也的确没有精英化看待自己。他们的姿态是谦卑的,但行事却是高调的,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气概,但这种气概却并非源于内心的骄傲,而是受责任感和使命感所驱使。

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不会背上姿态优雅的包袱,不追求高冷范的人设,凡是有利于人权保障和心中的法治理想,他们不放过任何发声的机会,哪怕说了并不能改变什么,但仍然不停地言说,就像西西弗斯就像精卫,知其不可而为之,没有结果但心志不辍。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人权律师团自成立之日起,在每年的新年献词,包括后来的709周年献辞中,都在不断地呼吁建立一个尊重自由保障人权的法治国家,都在呼吁政府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除了这些例行的献辞外,针对各种突发的灾难,各种事关公民权利和律师权利的法律变更,各种涉及公平正义和基本政治伦理的重大社会问题,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们也严肃及时地提出公民建议书。至于对遭遇迫害的社会良知的声援,更是多到无法赘述。

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们在代理公民被迫害案件时,不会像某些名流律师一样挑三拣四,只对名气大的公民青眼有加,而对草根公民不屑一顾。人权律师团的律师更有人格平等的意识,对自己当事人的行为更有认同感,在案件代理时也更有情感的代入。人权案件的代理是一件复合的工作,宣传当事人的事迹,安抚当事人的心情,传递外面的信息和当事人的心声,改善当事人的羁押条件,维护他们的诉讼权利。综合起来看,质朴的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们是最称职的人权案件辩护人。这十年来,是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们辩护了绝大多数公民的人权案件,也是他们辩护了绝大多数信仰案件。

人权律师团的成立,其初衷就是抱团取暖同业互助,在这方面她的自不待言,可以说发挥了基础性作用。面对人权律师被刑事构陷,面对人权律师们在执业中遭遇殴打、传唤、司法拘留和粗暴对待,面对人权律师执业证被吊销注销,面对人权律师被主管司法机关刁难。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们本着唇亡齿寒的意识,破除囚徒困境,为受迫害的人权律师发布声明,为他们声张呐喊,为他们辩冤白谤,维护他们的各项权利,在经济上帮助他们的家属,同时对迫害者进行谴责和追责。人权律师团的律师在全国各地办案,不会感到孤单,也更少有恐惧感,因为他知道背后有一个群体在支持着他。

人权律师团中不能正常执业的律师在遭遇重大疾病或家庭变故时,其他律师们也都慷慨的解囊相助,为他们纾难解困。

人权律师团是个有情有义有爱的社交平台,十年的历史已经足够证明这一点。

今天,在庆祝人权律师团成立十周年的日子,我们不会忘记李昱函律师已经被超期羁押5年,这是对李律师极其严重的精神摧残,是严重的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我们非常担忧公民记者张展律师每况愈下的身体,我们不会忘记被法外惩罚下落不明的高智晟律师,不会忘记正在替民族受难的许志永博士、丁家喜律师、常玮平律师、覃永佩律师、陈家鸿律师、著名法律人郝劲松,也不会忘记余文生律师夫妇和卢思位律师正在遭遇无妄之灾。我们也不会忘记那些仍然在狱中的良心犯,虽然他们不是我们的同行,但他们的勇气、担当、牺牲足以照亮这个国家的未来。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我们将以此自勉。

公元2023年9月13日

附录:

(一)人权律师团过去十年的部分公共声明附录:

(1)2013年,中国人权律师团关于废除劳教、保障人权的共同声明。

(2)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出《刑法修正案(九)》,对第35条扰乱法庭秩序罪,增加了“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这一入罪情形。针对这一修改,人权律师团律师牵头起草了公民意见书,最后参与联署的法律人达到525名,创造了法律人联署的人数纪录。

(3)2014年,针对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下属的建三江农垦区内,发生多起严重侵害诸多律师、民众的恶性事件。近50名人权律师团律师及一些公民连署发布关于撤销《黑龙江省垦区条例》的声明;

(4)2015年,以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为主的110多位律师联署发布《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对多位女性权益捍卫者被羁押一事的声明》。

(5)针对2016年出现的问题疫苗事件,以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为主的37名律师参与组建了“问题疫苗志愿律师团”,联署发布了《关于问题疫苗案件鉴定与救济机制的建议–允许集团诉讼、建立药害救济基金》的公民意见书。

(6)针对2015在郑州十君子案中,警方以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以人权律师团律师为主的121名律师联署,要求国务院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4条,严格限制国家安全犯罪的范围。

(7)针对2014年传知行创始人郭玉闪和行政机构主管何政军被抓捕,针对2016年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郭斌、杨占青遭遇跨省抓捕,以人权律师团律师为主的105名律师联署呼吁立即释放公益人,停止打压NGO的公开信。

(8)针对2015年公益NGO北京益仁平被整肃,以人权律师团律师为主的50多名人权律师联署发布《关于北京益仁平中心3.24被搜查事件的法律人声明》。

(9)在2015年世界人权日,在709案发生后的恐惧氛围异常浓厚时,以辩护律师为主体的人权律师团律师们顶着重压,在郑州召开研讨会,事后81名律师联署发表《免予恐惧是文明社会应有的自由–中国律师吁请公权力机关尊重和保障被羁押者的基本权利》呼吁书。

(10)针对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下属的建三江农垦区内,发生多起严重侵害诸多律师、民众的恶性事件。近50名人权律师团律师及一些公民连署发布关于撤销《黑龙江省垦区条例》的声明。

(11)2018年,针对给于外国留学生的超国民待遇,以人权律师团律师为主的近50名人权律师联署及200多位公民连署公布《要求停止给于外国留学生“普惠式”的财政补贴政策的公民意见书》。

(12)2019年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发布《支持香港真普选,要求尽快释放大陆声援公民的共同声明》。

(13)2020年中国人权律师团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声明》。

(14)2020年,因李文亮医生去世,人权律师团倡议设立“全民真话日”。

(二)人权律师团律师代理过的公民不完全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

法律人名单:丁家喜律师、王全璋律师、王宇律师、王秋实律师、王成律师、江天勇律师、包龙军律师、玉品健律师、纪中久律师、余文生律师、许志永博士、李和平律师、刘四新博士、刘浩律师、李昱函律师、李春富律师、陈树庆律师、陈武权律师、陈家鸿律师、陈建刚律师、吴绍平律师、张展律师、张俊杰律师、唐吉田律师、唐荆陵律师、姬来松律师、常伯阳律师、常玮平律师、谢阳律师、谢燕益律师、隋牧青律师。

公民名单:戈觉平、王默、王健、王爱忠、王臧、王译、王永红、王承刚,王大鹏、马新立、邓福全、尹恩沛、勾洪国、史庭福、刘飞跃、刘艳丽、刘星、陆国英、朱承志、宋泽、沈良庆、沈爱斌、李玉凤、李蔚、李焕君、李燕军、李向阳、李刚、李延香、华春晖、孙含会、林明杰、吴淦、吴其和、陈云飞、陈建雄、张婉荷、张宝成、张圣雨、张向忠、张昆、秦永敏、赵常青、赵威、赵广军、徐琳、杨绍政、孟晓冬、袁小华、袁冬、袁奉初、姜建军、董广平、谢文飞、董广平、黄琦、翟岩民、郭飞雄……。

(三)人权律师团律师被刑事羁押,或被长期非法拘禁人员不完全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全璋律师、王宇律师、王秋实律师、江天勇律师、包龙军律师、余文生律师、李和平律师、刘四新博士、李昱函律师、李春富律师、陈树庆律师、陈武权律师、陈泰和律师、常伯阳律师、常玮平律师、张展律师、周世峰律师、唐吉田律师、唐荆陵律师、姬来松律师、谢阳律师、谢燕益律师、隋牧青律师、刘士辉律师。

(四)人权律师团被吊销注销,或非自己意愿现在不能正常执业的,或者曾经长时间不能正常执业的律师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连顺律师、王全璋律师、王宇律师、王成律师、王秋实律师、江天勇律师、文东海律师、包龙军律师、卢思位律师、玉品健律师、余文生律师、李和平律师、李方平律师、李金星律师、任全牛律师、刘四新博士、刘巍律师、刘书庆律师、刘正清律师、李昱函律师、李春富律师、陈树庆律师、陈武权律师、陈建刚律师、陈家鸿律师、吴绍平律师、祝圣武律师、张展律师、唐吉田律师、唐荆陵律师、童朝平律师、罗茜律师、温海波律师、杨斌律师、彭永和律师、舒向新律师、覃永沛律师、谢阳律师、袭祥栋律师、常玮平律师、隋牧青律师、蒋永继律师、谢燕益律师、梁小军律师、蔺其磊律师、王全平律师。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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