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录之二百四十五:文革后的十个冤案

文革后,中共虽然推行改革开放,但政治上依旧固守一党专政,在办案过程中肆意践踏法律,造成了无数冤假错案。下述十个涉及个人的冤案只不过是其中的冰山一角。

1. 周永刚案

1988年7月1日,内蒙古赤峰两女子惨遭奸杀。因首先发现尸体,周永刚被列为嫌疑人。8月,周永刚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同年12月被执行逮捕,后被判处死缓。周永刚表示,办案机关提取死者的分泌物等关键证据丢失,而且未做DNA鉴定。周永刚服刑期间曾写血书申诉。到2009年12月5日,周永刚走出赤峰监狱时,他已服刑21年4个月零4天。2023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判周永刚无罪,这起发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纠正。

2. 聂树斌案

1994年,石家庄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抓捕。在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他被迅速定罪,并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直到2005年,真凶王书金落网,但有关部门迟迟不愿启动复查程序。聂树斌案经历多年申诉,2016年才由最高法院宣告无罪,其母亲张焕枝的十余年上访申诉令人动容。这一案件揭示了中共治下急功近利的办案模式如何导致无法挽回的悲剧。

3. 赵作海案

1999年,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发现一具无名尸体,赵作海因邻里纠纷成为重点嫌疑人。在刑讯逼供下,他被迫认罪,并被判死缓。直到2010年,“被害人”意外回家,赵作海的冤情才得以洗清。他获赔65万元,但这些补偿难以弥补其长达11年的牢狱之灾和社会偏见带来的伤害。

4. 呼格吉勒图案

1996年,18岁的呼格吉勒图因报警发现一起强奸杀人案而被怀疑是凶手,仅61天后便被快速处决。真凶赵志红于2005年落网,承认犯下此案,但相关部门一直拖延平反。直到2014年,呼格案才被改判无罪。此案暴露出司法机关急于破案、忽视程序正义的严重问题。

5. 佘祥林案

1994年,湖北佘祥林因妻子失踪被怀疑杀害妻子,被判15年徒刑。2005年,妻子突然回到家乡,案件真相大白。佘祥林无罪获释后,虽然获得国家赔偿,但漫长的牢狱生活对他的精神和生活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6. 滕兴善案

1987年,湖南农民滕兴善因“杀人碎尸案”被认定为凶手,1989年被执行死刑。然而,四年后,案件中的“被害人”突然回到家中,真相大白。此案凸显了死刑的不可逆性以及侦查过程中的随意性。

7. 罗开友案

20年前,四川罗开友因妻子失踪被怀疑杀妻,遭收押21个月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但在接下来的20年里,他不断寻找妻子的下落,并最终在2010年证明妻子仍然健在,为自己洗脱了杀人罪名。这起案件反映了中共警方办案过程中缺乏科学侦查和责任意识的严重问题。

8. 李久明案

2002年,因一起入室杀人案,李久明被抓并遭受刑讯逼供,最终被判死缓。2004年,真凶蔡明星落网并伏法,李久明才得以无罪释放。这起案件凸显了刑讯逼供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危害。

9. 于英生案

1996年,蚌埠市东市区原区长助理于英生因妻子遇害被判无期徒刑。长达17年的牢狱生活后,案件真凶落网,于英生得以平反并恢复公职身份,获得国家赔偿。但其事业和生活早已被毁掉。

10. 念斌案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发生投毒案,念斌被认定为凶手,四次被判死刑。他的案件充满了伪证、刑讯和证据造假的问题。历经8年和多次审判后,2014年念斌被改判无罪,并于2017年获得119万元国家赔偿。他姐姐念建兰的坚持和社会舆论的关注最终促成了案件的翻转。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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